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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的动荡,这无疑是一场巨大的灾难。
不少人一味地鼓吹搞大农场才是未来,他们基本上只是从农业效益上考虑。但这已经不仅仅是经济问题,要看土地背后的深层次社会问题。
后世有人笑谈:“在中国,农业产业化,与农户和合作社如果没有股份方面的合作那就是耍流氓。”
所以,即使是后世国家出台的土地流转新政策中,也明确写道:“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看到没,鼓励的是适度规模经营。
归根结底,中国农业应该是一个适度农业,含义不仅仅是经营规模适度,还有生态适度和技术适度问题。
齐政是能租下村里的土地集体开发,但然后呢?原来靠地吃饭的村民们难不成都要出去打工?想想也不靠谱,说出来都会被乡亲们戳背脊骨的。
就齐政个人意愿而言,如果不能通过组合投资提供相当数量的工作岗位,他不愿意单纯租赁土地,从而造成农民失去赖以为生的保障。
重来一世,齐政是抱着解决问题而非制造问题的心态,来回馈命运的安排。
其次,后世农村劳动力匮乏,人工成本高已经是个普遍性问题。
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过去人民公社发生的事,不过又在土地流转中重演而已。
更糟糕的是,这方面条件可能还不如过去的公社,那时候你不好好劳动它还能组织大家批斗你;现在你要多说两句搞的人家不爽,人家就能甩手不干,正所谓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利”字当头的社会情况下,没利谁会鸟你。
但是如果他在其中拥有股份,经营的好坏直接跟其利益相关,没有人会敷衍了事——当老板和当员工完全是两种心态。
齐政更愿意大家共同当老板,齐心协力,共谋发展。
最后就是比较现实的问题了。就拿大岭村而言,拥有数千亩的耕地和山地,若要全部承包,哪怕按熟人价一亩每年几百块,一年单单租赁费用都要上百万,再加上人工和生产投入,压力实在太大,难以承受。
计划书中,齐政提议与大岭村村委会共同组建“大岭农业开发公司”,双方各自占据50%的股份,齐政投资三百万,大岭村村委会以村西三木岭以及村里耕地入股。只有做到产权明晰,才不会留下后患,这一点齐政强调得非常清楚。
大岭村村委会要负责收集整理村民有意向的土地、丈量勘测三木岭的各种集体林地等等,以便最终确认公司未来的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