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吗?好吧,既然来了,我总得试试,看你这的酒是不是有你说的这样好!小子,老子没银币,但是可以用这个付帐,只要你敢拿!”
啪的一声,拾荒者掏出一把火枪,重重拍在吧台上。
火枪里面已经填好了火药弹丸,随时可以射击。而枪柄上包了厚厚的铁皮,上面还沾着发黑的血渍,以及其它一些说不清是脑浆还是骨髓的污垢。这把沉重的火枪,显然不光能够轰击,枪柄也是威力巨大的凶器,说不定使用的次数还更多。
酒吧里一下子安静下来,许多人的目光都集中在拾荒者和年轻人身上。
年轻人已经调好酒,慢条斯理地分完杯,然后把双手都放在吧台上,看了一眼那把火枪,淡淡地说:“看在这是你吃饭家伙的份上,我可以算它值半个银币。你确定要用它抵帐吗?”
拾荒者眼角抽动,上身缓缓前倾,靠近了年轻人,直到两人鼻尖都快要碰到一起,才说:“要是我不付帐会怎么样?”
年轻人完全没有动,依旧以平静的声音说:“那我会轰爆你的脑袋。”
拾荒者死死盯着年轻人的眼睛,在那双深黑色的眼眸中,看不到任何波动,就象两潭无底的深湖。拾荒者又低头看了看年轻人的手。那是一双干净得异乎寻常的手,完全没有老茧,肌肤细腻得让人难以置信,一点都看不出有干过粗活或者是进行过修炼的痕迹。
年轻人的手就放在吧台上,这个位置很尴尬,离哪里都有些远,就算他在吧台下藏了武器,好象也来不及拿。
年轻人的粗布衬衣只系了两颗扣子,露出胸口一道丑陋的巨大伤疤,与他的外貌显得格格不入。
拾荒者的眼角不断跳动,不知为什么心中寒意越来越浓,汗水忽然就滚滚而下。这是荒原生存的野狗对危险本能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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