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吧台是由钢板和铆钉搭成,倒看起来很有些时代硬汉的味道。这座酒吧里所有的材料都可以在外面的荒原上找到。实际上,遗弃之地最不值钱的就是废钢铁,废金属,荒原的垃圾场上到处都是,飞艇坟场更是堆起了一座座金属山峰。
酒吧里弥漫着劣质酒精、烟草和汗臭的味道,几个浓妆艳抹的女人身上还散发出刺鼻的香水味,闻了让人作呕。
吧台后站着一个年轻人,他的身材偏瘦修长,肤色有些病态的苍白。
年轻人穿着破旧的夹克和长裤,黑色长发则扎成马尾束在脑后。他的脸很漂亮,非常漂亮,还透着过分的年轻,一眼看上去有些邻家男孩腼腆但亲切的模样。
他就站在吧台后,安静地看着酒吧里十几个正宣泄着欲望与压力的客人。
光看外貌的话,没有人会想到这个年轻的大男孩会是这家酒吧兼旅店的主人。他恐怕,不,应该是肯定还没到十八岁。
这时酒吧半掩的大门被推开,那队刚刚进城的拾荒者们涌了进来。他们一进门,酒吧里立刻静了几分,许多人都带着警惕的目光看着这些拾荒者。
在荒原上,拾荒者的名声并不好听,他们有很多绰号,包括秃鹫,食腐者,疯狗......等等等等。
拾荒者们时刻都在生死边缘游走,他们毫无廉耻信用可言,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许多拾荒者有自己的圈子和隐秘的交流方式,如果外人贸然接近这个团体,很有可能被啃得骨头渣子都不剩。
虽然这座名为灯塔镇的小城在很大程度上是依靠周围大量拾荒者繁荣起来的,但是城里的原住民们却并不欢迎拾荒者,也不会真心接纳他们。
有拾荒者的地方,就会有麻烦。在荒原上,麻烦这个词,往往意味着一批人会丢掉性命,否则怎么会好意思称为麻烦?
这队拾荒者并不是第一次来曼殊沙华,他们找了张桌子坐下,就高声报出自己喜欢的酒名。吧台后的年轻人转身从酒架上取下几瓶酒,熟练地调制起来。
不锈钢制的调酒罐在他欣长白皙的手指间上下飞舞,好象有了自己的灵魂。
就在这时,一个脸上有着硕大刀疤的拾荒者走了过来,重重靠在吧台上,带着浓重的鼻音说:“听说你这里有种叫曼什么华的酒很够劲!给我来一大杯!”
年轻人没有动,而是说:“一个帝国银币。”
“嚯!”拾荒者夸张地叫了起来,说:“我的耳朵没有听错?一个帝国银币!!我这是在喝处女的鲜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