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立宪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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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朗茨估计按照这个标准,有资格投票的人不会超过百分之一,有资格参选的人更少。
效仿英国人,国会被分为了上下院,上院由贵族组成,下院由民众选举产生。
投票权资格,必须要满足以下条件:拥有新神圣罗马帝国国籍,并且长期居住在帝国本土,或者是殖民地、年满三十周岁、中学以上学历、拥有十年以上的社会工作经验,且在行业中做出了一定成绩、无任何犯罪记录、政治思想端正……
参选人资格更严,在满足以上资格过后,还有社会贡献度考核、个人综合能力考核、政治思想道德考核……
不用怀疑,按照这个标准执行下去,估计未来新神圣罗马帝国国会很和谐。
能够杀出重围的基本上都成老头子了,无论是骂架,还是打架都有心无力。
毫无疑问,这种选举模式对政党来说是一个沉重的打击。光擅长演讲没用,那怕是吹的天花烂坠,你丫的连选举权都没有,甚至连投票资格都没有。
选民都有一定的知识水平,并且是行业精英,早就过了中二阶段,这些人对改变社会现状的欲望不大,忽悠他们可不容易。
就算是这些条件全部满足了,那也只是一个议员。想要从议员成为首相,还是要从基层一路往上爬,选举不是捷径。
这些限制条件,不是弗朗茨设置,他最多也就暗示了一下,后面的都是立宪委员会捣鼓出来的。
想想也正常,现在的立宪委员会都是既得利益者,自然要维护自己的利益了。
不要以为平民出身的****,就会扩大选举权。最终的结果往往是恰恰相反,这些人才是最反对扩大选举权的。
人心是复杂的,在没有获得特权前,反特权;当获得特权过后,屁股决定了脑袋,又要维护特权。
作为社会上的精英,他们自然不愿意更多的人进来分享这份权利,最后就变成了精英政治。
精英政治好不好,这个问题弗朗茨也无法回答。不过作为皇帝,这是符合他利益的。
一帮理性、趋于保守的社会精英进入权利圈子,总比让一帮中二、嘴炮党进来,更加有利于国家发展。
看到政治献金过后,弗朗茨毫不犹豫的打上了一个叉,并且备注了一条:任何政治献金行为,均视为行贿,按照有关规定从严查办。
思考了一会儿后,他添上了一条:禁止媒体、企业、个人做相关的政治宣传,违者按操纵政治选举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