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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小强没想装逼。
好比梅西c罗,这种级数的球星,有必要在中国队面前秀脚法吗。
安安稳稳的打卡下班,完成任务就够了。
免得惹毛了下黑脚啥的,多事儿。
所以他觉得自己唱得普普通通。
但他有个毛病,唱这种歌曲的时候,全身都要动。
百老汇多部歌舞剧男主角主要配角,先进工作者胡德尔松唱跳歌舞的习惯就这样。
荆小强在歌舞厅唱《lambada》、《江南style》前面骚,后面狂。
《idoitforyou》稍微斯文点,拿着麦克风扮深情投入、咏叹调的样子算闷骚。
《doesyourmotherknow》就纯属撩骚了。
第一次唱的时候,就手舞足蹈的逗陆曦,你妈知道你来跟我玩儿嘛。
最近唱beyond的则开始挎着吉他、贝斯蹦跳。
这是种从胡德尔松身上来的唱跳习惯。
所以荆小强演绎这首歌时,情不自禁的就会蹦跶。
排演厅没用麦克风,正好让他腾出手来,交响乐团前奏的时候,他双腿分立低头,脚跟跟着节奏轻轻抖。
这也是个歌舞演员的标准习惯。
点儿一到,抬起头的刹那已经精气神都不一样:“你看我,满身的机油,但我的心依旧在蓝天上。”
区别太大啦。
刚才那位是在唱歌,这是在表演,全方位的那种。
仿佛那件宽大的运动衣上面就沾着油污。
而且宽厚魁梧的身材,左右手好像都拿着工具。
信手一挥:“你看那,银色的战鹰,同样也是我的激情飞扬。”
歌声就是在叙述,充满了骄傲豪迈的情绪。
别看我只是个地勤机修工。
那天上的战鹰同样是我的伙伴。
穿插进歌声里的情绪,跟加气泵似的瞬间充满!
这里都是浸淫歌舞多少年的行家,居然齐刷刷的有种往后退半步,才能不让自己感到刺眼的光耀感!
更是对那种洪亮却又哼哼哼的自如腔调掌控,感到五体投地!
仿佛,嗯,仿佛就像那首:我左手一只鸡,右手一只鸭,背上还背了一个胖娃娃呀,咿呀伊尔哟……的欢快画面感。
难吗?
说起来不难,唱跳结合而已。
不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