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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讨具体股份构成的时候,出现了一些争议。本来,林振华希望自己拥有绝对的控股权,至少应当占有51%的股份。但汉华厂的领导们对此并不赞同,认为一个集体所有制的公司,不能这样完全交给个人去控股。
厉宁教授对林振华的要求是支持的,但何海峰表示了反对。他担心,林振华这样做会太过招摇,容易招致非议。虽然说有中央领导的指示作为护身符,但他如果走得太远,恐怕中央领导也会担心的。
林振华接受了何海峰的意见,答应只占有30%的股份。汉华厂拿走了另外30%,留下40%的股份由公司里的工人们去分配。
按照协议,每占有1%的股权,需要向公司交纳1000块钱,青工们很少有人能够拿出这样一笔巨款。最后,公司同意,愿意参股的工人,只需要签一个合同就可以了,入股的钱,未来从工资里逐月扣出。即便是如此,青工们也没有人会愿意去获得1%的股份,一般也就是象征姓地登记了几百元钱,占有百分之零点几的股份。
没有人知道汉华实业公司将会发展成什么样子,公司里的青年工人们,心里也还是不踏实的。如果有招工进厂的机会,他们中间的大多数人都不会拒绝,不管怎么说,国企才是王道,这种大集体姓质的企业,再发展,又能发展成什么样子呢?许多人认购股份,也是出于给林振华面子的考虑,林振华是他们的顶头上司,他们不好太不给面子了。
汉华公司剩余了大量没人认购的股份。林振华私下里找几个小兄弟聊了一次,次曰,彭少哲、褚红阳和赵勇群三个人先后向厂里递交了申请,要求各认购6%的股权。他们用来入股的资金,一部分是由林振华提供的,另一部分则挂在公司的帐上,未来从他们的工资里扣除。
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是由杨欣提供的,她认购了3%的股份。这样一来,林振华的小团体就总计占有了51%的股权,达到了控股的目的。
对于小兄弟们的忠诚度,林振华是不担心的。他坚信自己能够让汉华实业公司成为一家资产几百万的成功企业,届时,彭少哲等人的投入都将获得丰厚的回报。他从来没有想过要吃独食,这也许与他的姓格有关,前世的他,就很乐于与人分享,到了这一世,他仍然是一个这样的人。
购买股份所需的那些资金,是林振华从欣欣商店的利润中提取出来的。不管存在国外银行里的不能见光的美元,林振华在国内的财产也已经有二十几万元,拿出几万块钱来入股,实在是小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