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磨一下,发现丁薇用“码字”这个词描述写文章,居然好像还挺形象?
……
聊完天,丁薇正准备带上耳机码字,却发现吕丽坐了过来,并且一直盯着自己。
她也没在意,宿舍里就两个长书桌,坐着肯定比下铺舒服,所以自己写自己的,但是写着写着,总觉得不太对劲。
她打字的手一顿,下意识点了保存,这才取下耳机:“丽丽,你有什么事吗?”
书桌前就她们俩,总不能是位置不够挤一挤吧。
丁薇想了想:“要查资料吗?”
吕丽摇摇头,脸色微红:“不不不,不用,我就想看看你是怎么写的。”
丁薇:……
问题是你研究写小说不去看一些指导书或者自己尝试,光看她噼里啪啦码字,能看出来什么?
再看看自己文档里的内容,这一章正写到明语步步为营让豪商郑家发现自己的身世。
正是第一个情节转折点。
问题是就这么看,能看出来什么?
她想了想:“这么看学不到的,首先你要自己尝试写一个故事,不论长短,完整就可以,然后发掘缺点慢慢提升。”
吕丽看了她一眼,慢吞吞道:“哦。我看你写的挺轻松的,都不用构思,跟写作文差不多,应该也不太难吧。”她作文写的还可以。
丁薇心想,我被拒稿三次之前,也是这么想的。
她深吸一口气:“不管怎么说,你先试试吧。”
吕丽摇了摇头:“薇薇,我想先看看你怎么写。”
丁薇:……
她直接说道:“不好意思,写作是件挺私人的事儿,我暂时不太想让别人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