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一 这传统一点都不美好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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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宵一夜自然不必多说。
第二日上午,参加婚宴的所有人都因为喝的太愉快了,喝多了,所以都醉倒,没有早起。
连卢植都是这样,郭鹏也是一觉睡到太阳晒屁股了才起来。
醒来的时候,曹兰还依偎在他的怀里睡得香甜,郭鹏就没有急着起身,伸手将曹兰额间的头发拨开,用手指滑过她细腻的肌肤,颇为满足。
昨晚郭鹏还是很清醒的,并未失控,浅尝辄止,也没真打算叫曹兰今天结婚就一发入魂直接怀孕。
满打满算,他郭某人自己也才十五岁,曹兰也才十四岁,虽然在这个年代这个年龄生孩子一点都不罕见,有些牛人十二三岁当爹当妈也不少见。
比如史书记载周文王十三岁当爹,生了姬考,然后十五岁又生了姬发,但郭鹏还是有点接受不了现在就当爹这个情况。
昨晚询问了一番曹兰的月事,知晓现在在安全期内,他才放心,不过虽然可以这样操作,现实的压力依然不小。
对曹家来说,这个事情不是结婚就完事的,不仅要结婚,还要生孩子,不仅要生孩子,还要生男孩儿。
曹兰要诞下嫡长子,这样,曹兰的地位才稳定,曹家那颗悬着的心才真正会放下。
跟他们讲生育健康安全问题是毫无意义的,他们只会在意宗法制之下曹兰能否尽快诞下嫡长子,稳固自身地位,确定有曹氏血缘的孩子对郭鹏的主要继承权,如此一来,才算完。
他们希望曹兰最好立马怀孕,明年就生孩子,还要生个儿子,这样最好。
宗法制运行的社会之中,和现代大为不同。
现代法律基本规定丈夫去世之后妻子儿女父母都是丈夫财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并且尊重遗嘱,而古代不是这样,女性没有继承权。
如果婚姻期间没有儿子,丈夫一死,妻子就将面临被扫地出门的结局,夫家的财产归属丈夫亲属家血缘关系最近的男子,而非妻子,乃至于女儿。
比如蔡琰就遇到过这样的事情。
宋朝以前法律还能保护女子婚前带来的嫁妆归属女子自己支配,离婚的话还可以带走,多少还有点人性化。
而蒙元入主之后,依照草原条例,这条还有点人性的法律就被废除了,明清继承了这样的法律规定,女性再无财产自主权,女性地位遂每况愈下。
这就是妻子三十岁还不能生育儿子就会主动帮丈夫纳妾的真相,不是因为别的,就是为了自保,为了养老,不至于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