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狩猎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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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这回是和李善一起。
“这大荒的地方我都很熟悉,哪里是安全的,哪里有强大的凶兽,这些我都知道。”阿蛮说。
“那还等什么,有我在,太古魔种都不敢放肆。”李善神气十足,说得跟真的一样。
在部落里自信的男人最有魅力,那种害怕凶兽不敢外出的窝囊废,媳妇都讨不到。
阿蛮带上弓箭和箭袋,光是那黑色巨弓就比她人都还要大,李善很担心把少女的小蛮腰给压断了,“能背得动吗?要不我来。”
阿蛮想了想,真就把这父亲遗留下来的黑色巨弓交给李善,看他能不能拿得动。
“好重!”黑色大弓不知什么材料制作,奇重无比,普通人别说开弓,提都提不动,但李善身体里流淌着麒麟血,自然毫不费力。
他一副犹有余力的样子,拉开弓弦对准远方。
“......!”阿蛮从小用凶兽血锻炼体质,所以能使用这把巨弓,想不到李善也能拉得动。
在部落的人看来,外界的人体质羸弱,一碰就倒,李善却是个特例。
“你的力气真不小,部落里能拉开这副弓的人没有几个。”阿蛮讶异地说,力气大的男人在部落可是很受欢迎的。
李善把巨弓背起来,此刻他也有几分猎人的意思,要深入大荒抓捕猎物。
阿蛮还分给李善一把包裹在牛皮里的小匕首,说是等会可以用来防身。
“这不是武器吗?”
阿蛮摇了摇头,解释道,这种小巧的武器在大荒根本没用,更多时候都是当工具使用。
他们面对的敌人是五米级乃至十米级的凶兽,十公分的小匕首扎人家身上,就跟蚊子叮一下差不多。
凶兽体质强悍,它要拍一掌过来,铁定得出事故,所以匕首,乃至长剑这些武器都不适合,必须要巨剑,巨斧等巨大化武器。
“这把父亲留给我的大弓,只能在远距离使用,一旦凶兽靠近过来,还是要用我们的身体去战斗。”
在大荒体质才是实力标准,谁的体质更强谁就赢,人和凶兽的体质都异常强悍,十分恐怖。
“我知道了,别看我这样身体也是很棒的,一拳打飞凶兽不在话下。”
阿蛮扑哧一笑,当他是在开玩笑,李善依依不饶地追上去,他是那种吹牛的人吗。
“我见过的凶兽说不定比你还多,太古魔种都见过好几只。”
阿蛮一脸不信,道:“太古魔种是大荒最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