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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向来看,降职降衔这个处分非常的恰当。
比降职降衔重的是撤职,最重的是开除军籍,那么,渠红波违反的纪律条令到底适用哪一条处分决定呢?
李战在二师的时候遭遇多次重大险情,第一次撞鸟,他在安全高度以下跳伞并且弹射之前拉了一把杆救了地面群众,因此记一等功,注意,他活着。如果他是在安全高度以上跳伞并且拉杆救了地面群众,但是他牺牲了,绝对是一等功。如果没牺牲,那么顶多就是一个二等功。
简单总结荣立一等功的条件:客观上进行立功情节后会死,记一等功。
题外话:前不久东部战区老第一集团军有个士官荣立一等功,他活得好好的,大家仔细研究下他的立功情节,远超了记一等功的条件。
因此有个说法,记一等功的基本上都是挂在墙上的,可见要荣立一等功又多么困难。
反过来,没有造成人员伤亡装备损伤,那么就不能给予渠红波撤职处分,更加没达到给予开除军籍处分的条件。最关键的是,调查显示他并无私心,也是为了给集体争光,出发点没有错误。
可是光是降职或者降衔又显得轻了一些,怎么办呢?
领导能当领导那是有真本事的,既降职也降衔,不重不轻,尤为恰当!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李战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救了自己和037号战机,同时也救了一大批人。单凭这一点,他就洒出去了一大批的救命之恩。
让人意外的是部队纪事栏目组居然得到了立功表彰。
知道影像资料存在的只是少数人,因此许多人都不理解。怎么突然就冒出来个部队纪事栏目组来,而且还是两个人分别记二等功集体记三等功!
这个奖励可是不轻的啊!
如果他们知道立功的摄像师拍摄到全局画面和特写细节,如果他们知道了负责记者组织安排的几个机位把当时场景全方位地拍摄了下来,他们就一定不会认为很突兀了。
因为李战,那几个整天在各个部队里钻拍着不痛不痒纪事片的新闻工作者被大馅饼给正正地砸在了脑袋上,他们比谁都懵逼。
尤其是那俩荣立二等功都摄像师和负责记者。他们就是做一辈子纪事片子也没有立二等功的机会。他们无意中拍摄到的资料的意义远超二等功的荣立标准,从这个方面来看,记二等功是完全不过分的。
所以说有些人运气来了是真的挡不住。
随即,大家很快想到一个问题——连边缘无关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