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主义者的爱情 第1节 (第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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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了婚,费霓用她攒下的布票买了一块布料,那料子她一直想买又舍不得,如今她一狠心买了,和之前收藏的扣子做成了一件连衣裙和一件衬衫,作为二姐的新婚礼物。
原先一家五口挤在十几平米的筒子楼,一间房被隔成两间,费霓上了初中,家里就开始按性别分房间,她、二姐、妈妈住在里屋,爸爸和大哥住外屋。大哥插队二姐结婚后,家里终于不那么拥挤。父母心疼小女儿,把里间让给了她单独住,老两口住在外面。
厨房和厕所公用,去水房洗个衣服周围也是一堆人,在人群中沉默是一件很奢侈的事情,费霓被动学会了和人寒暄。
她最受不了的是菜籽油和猪油混合的味道,每次晚饭时间,这股味道都要从过道飘进来,钻进她的鼻子。
只有书能给她一些安慰。书店卖的书也就那几种,她从收废品的老爷子那里淘来了大学课本,翻烂了以后就开始背词典。英文词典和俄文词典,她甚至能从例句中找到趣味。有一次,她竟从一堆废品里发现了莎士比亚。看书是她唯一的乐趣,书里并没黄金屋,即使她从小到大从没考过第二名,但推荐工农兵上大学,就是没她的份。天一亮,她还得在制帽厂日复一日地做同一个样式的帽子。有时她想,还不如插队下乡,至少乡下很大,不会这么挤。
宣传里说,广阔天地,大有作为。
但也只是想想而已,她听说乡亲们并不欢迎知青们去乡下和他们抢粮食吃。她的大哥在乡下连温饱都是个问题。大哥已经插队七年了,回城没有任何指望。她给大哥写信,让他好好努力,争取拿到工农兵推荐入学的名额。
不上班的时候,费霓除了看书,都在踩缝纫机帮人做衣服。用挣来的钱和换来的布票,给母亲二姐做了一件的确良衬衫,帮父亲买了两双尼龙袜子,还给大哥做了一条布拉吉,让他带走送给村支书的女儿,以加大获得推荐入学的几率。她把洗发水雪花膏香皂都留着让大哥送礼,自己用肥皂洗头。
厂里领导跟她谈话,说她有机会调到厂办。后来就没信了,是有人调到厂办,财务科科长的女儿——一个把“澄澈”念成“登辙”的人。再过了些日子,科长女儿被推荐去上大学。费霓继续在制帽厂做帽子。
自从取消高考后,大学里多了许多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半文盲,费霓忿忿地想。但如果让她和这些半文盲去当大学同学,她乐意之至。
并没人给她这个机会。
尽管她会英俄两门外语,会背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还自学了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