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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调整大小,以便配合主人身材的功能),倒是和黑色的巫师袍有些不太搭配的感觉——想到巫师袍,他倒是突然又想起件事情:得去买几件新的巫师袍来。自己备用的衣服都遗失了,身上这件也又脏又破。
而且在大沙漠的时候,老族长曾经从这件巫师袍,一眼就判断出琼恩的身份,这令他当时十分奇怪。按道理说,从外表看,巫师袍和普通的长袍是差不多的啊。后来才知道,原来这件袍子的式样,是古耐瑟帝国最流行的式样,所以被同为耐瑟遗民的老族长认了出来。
虽说耐瑟帝国已经覆灭一千七百余年,估计当今世上,还认识这件巫师袍式样的人并不多。但为了以防万一,琼恩决定还是再去买几件普通的来换上。昨天从商队老板那里听来的消息,说阴魂城因为那个疯狂计划,已经成了众矢之的、全民公敌,而自己就是从阴魂城出来的。倘若这般大摇大摆走在路上,一不小心被谁看出巫师袍的式样,进而推断出他的来历,只怕立刻要关进牢里去。
还是安全第一。
他再取出匕首来,这显然是整个用纯精金打造的,分量非常沉,托在手中隐隐有种往下坠的错觉。它的做工十分精致,握柄和刃脊上,镌刻着繁复细密的花纹,琼恩仔细地辨识着,感觉可能是某种文字,但他认不出来。匕首的刃非常锋利,在阳光下泛着寒光,琼恩翻转着欣赏,突然感觉锋刃上似乎还略带一点殷殷的青碧色。
难道带毒?
琼恩警惕着,小心地握着匕首的柄,四面看了看,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实验品来划一刀试试看。有魔法可以检测毒素,但琼恩今天没准备,也不打算为这点事情浪费一个法术。
他闭上眼睛,意识缓缓下沉,潜入匕首,发觉其中并未蕴藏什么特别的力量。看起来,这只是一把普通的匕首,虽然做工精细,材料珍贵,但并不是魔法物品。
不过也不错了,精金是非常贵重的金属——据说胜过同等重量的黄金十倍,而且因为硬度极高,难以锻造,加工费肯定非常昂贵。总得算起来,这把匕首至少也值上百枚金币了。
而且身为巫师,虽然不指望要冲锋陷阵跑到第一线去砍杀,主要担任的还是军师、幕僚、辅助等工作,但总得有点防身的武器,不可能什么事情都大惊小怪地动用魔法。琼恩这次出来的匆忙,也没顾得上好好收拾行李,布雷纳斯王子虽然替他准备了些东西,但却忘了给根法杖之类的武器。如今有了这把匕首,至少也安心些。
他将匕首插进长靴中,又从次元袋里将手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