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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一阵阵熟肉的香味就透了出来。琼恩咽了口唾沫,仿佛听到自己的肚子在咕咕叫,他真的饿了。可是,真的要吃这人面狮的腿么?
琼恩不是素食主义者,更不是动物保护主义者,无论上辈子还是这辈子,吃过的动物也不少了。狮子虽然没吃过,但若是有机会尝尝,他也并不介意——但问题是,这不是一只单纯的狮子,这是个人面狮。
它的下半身是狮子,上半身却是完全的人类男子。它也同样有智慧,有灵觉,有理性,甚至有自己的语言,就在半小时前,它们还在这里生着火,一边烤火取暖一边大声聊天。
琼恩不吃人,吃动物——但人面狮似乎恰好介乎于人类和动物之间。
如果说人面狮不是人类,是怪物,所以吃了无妨,那么据琼恩所知,这个世界里,除了人类,还有矮人,有精灵,有巨人,有侏儒的——万一将来肚子饿了,是不是也可以拿它们当口粮而心安理得?
总觉得,这其中似乎有些不太对劲。
但梅菲斯显然没有这些莫名其妙的念头,她已经将烤熟的狮腿从火中取出来,用剑削去表面的焦黑,切成几块,用弯刀挑起,开始品尝。
琼恩犹豫着,最后食欲终于战胜了思考。“算了,反正下半身就是个狮子,”他想,“民以食为天,先吃饱肚子再说,以后的事情以后再想。”
学着梅菲斯的样子,他也捡起人面狮的弯刀,挑起一块狮腿来。必须说,肉质不错,口感很好,有点像牛肉,火候也掌握得不错。看起来,梅菲斯是经常干这种野外烧烤的活了。
※※※
在吃完两只狮腿后,琼恩和梅菲斯起身出发。在此之前,琼恩终于知道梅菲斯那把巨大银剑是怎么随身携带了。她不知念了句什么咒语,半人高的银剑便缩成了巴掌大小,直接放进袖中。
出发前,琼恩看见一只人面狮的腰上别着一把匕首,于是拿了过来。很普通的匕首,不是什么魔法物品,不过做工倒还挺精致,花纹独特。他把匕首放进自己靴子里,此行很危险,带着防身总不坏。
他们很幸运,在出城门的时候,遇上了一匹马——就是提尔牧师的那匹,幸运地逃脱一劫,一直在城外游荡,如今看见梅菲斯,又兴高采烈地跑上来。
好极了,正头疼路远呢。
梅菲斯抚摸着马的脖子,似乎在安慰着它,然后翻身上马,伸手来拉琼恩。琼恩伸手,往她的小手上一握,便觉整个身体腾空而起,已经稳稳落在马背上,正坐在梅菲斯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