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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贼。
结果还是被洪承畴给找了出来,再有十天,就会在西安城接受千刀万剐之刑罚。
这就是老奴当初不赞成少爷去当贼寇的原因所在。
当了贼寇可以快活于一时,下场往往非常的惨烈,贼寇这条路就是一条不归路,不论多么厉害的贼寇,总会遇到更加厉害的人,一物降一物之下,想要一个善终都是奢望。
咱家阴阳两族,只有少爷一支血脉,只要能活下去,老奴就不赞成少爷去当一个真正的贼寇。”
云昭认真听了云福的话,在心中忍不住长叹一声,老人家的话一点都没错,可惜,他对时局的看待依旧太乐观了。
如果大明朝还有挽救的余地,云昭也不至于走到他的对立面去。
以后的大明朝只会江河日下,一天比一天糟糕,一天比一天衰弱,在这个时代做官,将会被历史的洪流卷走,最终把握不了自己的命运随波逐流。
“少爷天生聪慧,现如今当县令也当得风生水起,我云氏如今在蓝田县堪称如日中天。
假以时日,以少爷的手段,接管陕西也不是没有可能,那时候,云氏不但是蓝田大族,也将是关中大族。
老奴愿意为少爷大业死而后已。”
云昭靠近云福,一老一少都蹲在花园的矮墙上,云昭不愿意说话,云福也把心里话都说完了,剩下的只有沉默。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云昭只觉得自己全身都被太阳晒得暖洋洋的,忽然想起住在自家猪圈里的那些妇孺,就忍不住对云福道:“有人住在咱家的猪圈里。”
云福悠悠的道:“老奴也跟猪睡过觉,大雪连天的日子里,抱着一头猪睡觉,就像抱着一个火盆一般温暖,那些人倒是会选地方睡觉。”
“我们去看看,我总觉得人跟猪睡在一起不好。”
“没什么不好的,现在啊,马上就要春播了,离乱的时候妇孺可能没人管,一旦日子安定了,人人思定,那些妇孺会有人自发的照顾,放心吧,蔫萝卜配盐菜,不会有剩余的。”
虽然福伯说的有趣,该亲眼看一看的自然是要看一眼,该不相信的自然不能相信。
当一老一少来到云氏猪圈之后,发现这里果然空无一人,只有几头肥猪百无聊赖的哼哼着乱拱墙皮。
云氏的猪圈干净的令人发指,原本满地的猪粪被那些人给收拾到猪圈外边去了,还盖了黄土沤肥,肥猪胡乱撒尿的地方也被黄土垫的严严实实,至于茅草棚子底下供猪睡觉的地方则铺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