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 第106节 (第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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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麦觉得自己不需要金项链,好好的带那个干吗?
沈烈却坚持:“不喜欢带,可以留着,说不定以后咱们有了孩子可以传下去,现在金子是硬通货,保值。你不知道,首都那里的商场,大家抢金项链都抢疯了。”
冬麦:“抢疯了?都那么有钱?”
沈烈:“之前买卖金银也就是私底下买,国家不允许私人买,去年才发了一个规定,在国内恢复私人金银买卖,当时大家都抢疯了,商场里的一会儿工夫就卖光了,现在黄金首饰依然是紧俏物。”
于是冬麦还是跟着沈烈进去了,进去后,问了人家银行柜台人家,人家确实是有金首饰卖,有戒指,项链,还有鸡心挂片。
“你们来得时候挺好的,如果早一个月来,我们这里只有十四k金的,现在我们成色好了,纯度高,你看,这都是十八k金的了,而且项链款式也多了。陵城不少人结婚都得置办这个,置办这个才洋气。”
冬麦看了看价格,现在十八k金的首饰,最便宜的是四十九块三毛一克,就算是五十块钱吧,买一个十几克的金项链,这就要六七百,她觉得有些贵了,犯不着。
不过沈烈却想给她买,他握着她的手指尖,轻轻地捻着:“我们现在做买卖,几百也不算什么钱,再说你看我这性子,万一赔了呢,咱赔光了,不是还能落个首饰,以后我穷了,说不定要靠你变卖首饰过日子。”
冬麦听他说得可怜,便噗地笑了:“行,那买个吧。”
于是就挑花样,其实也没什么好挑的,也就那么几种,冬麦看了看,挑了马鞭链的链子,搭配一个鸡心坠子,至于戒指,则买了简单朴素的金戒指,是一对的,正好两个人一人戴一个。
结算的时候,一共要一千一百六十块钱。
买了后,出了银行,走到了旁边街心小公园处,找个没人的地方坐下来,沈烈就给冬麦戴上了,精致项链轻轻落在冬麦颈子上,搭在锁骨上,越发衬得那里纤弱而白净。
别说沈烈,就是冬麦自己都看得脸红,她觉得这样真好看。
果然有钱就是不一样,可以戴好东西,打扮得更美。
又拿出来戒指,一人一个,戴在手上,两只手伸在一起轻轻扣住,只觉得别样的甜蜜和喜欢。
沈烈看看四周没什么人,忍不住,便俯首亲了一口她耳边,低声说:“晚上回去咱们自己家,想怎么着都行。”
他承受着压力,付出那么多努力,终于可以给她一些美好的,精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