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七章 留在大城市 (第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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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森回到家门口,已经很晚,这是他第一次回来的这么晚,不过内心却相当满足。
今天他自觉收获满满,而且解决了这几天一直困扰他的问题。
他家里给他安排的木匠师父,他确实不是很喜欢,他觉得自己一点也不心灵手巧,学习这个恐怕很难。
而且从小,他就不太喜欢这个。
闫森其实没有什么明确的喜欢,上学时老师问到梦想或者理想的时候,闫森总是很难回答出来。
他心里太明确的理想,当时想的是好好读书。
后来家里出了点事,他辍学出来工作,想的是好好挣钱。
真要说他喜欢什么,大概和很多普通人一样,喜欢游戏、动漫、小说、看直播等等。
现在虽然有职业电竞选手,可是闫森天赋普通,也是做不成的。
他之所以愿意学习厨师,不愿意学习木匠,其实很简单。
因为大多数人,对于吃的总是更感兴趣一些,虽然很多人不会做饭,甚至没有做饭的天赋,但是……闫森身为农村的孩子,很早就学会了做饭。
这一项他相对木匠更加熟悉,所以在选择的时候,他更愿意学习厨艺。
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闫森没有和高典说,他也没有和自己父母说,可以说只有他自己心里才知道。
那就是他对大城市是很向往的,或许是从小在农村生长的缘故,没有见过太多的世面,所以对于大城市的生活格外向往。
他想留在大城市,不想回到自己家长的小城市。
虽然他也热爱自己家长,可是他想见识见识外面的世界。
闫森在老小区与别人合租了一套房子,与他合租的这人,是他老乡。
也是闫森运气好,像他这种没什么社会经验,看着就一脸稚嫩的小孩,最容易上当受骗。
租房子这事,水还是比较深的,一般来说不吃几次亏,是难以学精。
但是闫森遇到了一个老乡,正巧这位老乡比他大不了几岁,还是他一个中学的学长。当然,人家早早就已经毕业了,现在大学都毕业出来,正在打拼阶段。
见到闫森一个人可怜兮兮的,便拉着他合租,让闫森一下子省下不少的事。
至于闫森的工作,他这位老乡就无能为力,毕竟他也是一个打工人,还是才出社会不久的那种。
属于自身难保,能够带着闫森一起合租,已经是他最大的帮助了。
这位老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