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当一个老大 (第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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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害,在我们帮里几乎没有敌手,但放到大点的帮派还是上不了台面,他手下有五十多个能打的。至于大当家,是个游手好闲的公子哥,成天磕摇玩女人,只因为他老爸是前帮主,所以才坐上了老大的位置,手下能打的有六十多个,不过没几个愿意替他打的,大部分都去帮魁豹去了。”
赢平的手指摸着杯口,眼睛盯着里面血红色的液体,说:“这么说来,只要搞定了魁豹,就等于搞定了红帮了?”
光头沉吟一下,说:“是的。”
赢平放下酒杯,抓起桌子上剩下两把枪中的一把,掂量掂量,抛给了在开始的包厢里挺身出来喊“光头哥”的那个黄头发青年。黄头发以前只是个小角色,只看到别人有枪,他可是连摸都没摸过,现在突然有了梦寐以求的枪,心中的欣喜不能用言语表达,手上反复擦拭着。
赢平问他:“你叫什么名字?”
黄头发抬起头来,是一张和赢平般朴实无华的脸,让赢平生出了些好感。黄头发说:“老大,我叫庞非,庞太师的庞,非我不可的非。”
赢平拍了下手,称赞说:“好一个非我不可,年轻人就是要有当仁不让的气势!我很欣赏你,以后好好干!”
庞非连忙点头:“谢谢老大,谢谢老大!”
赢平看了着桌子上最后一把枪,抬头说:“这最后一把,你们自己推选个人出来。”
众人低语了一阵,选出了一个人,块头够大,长得也够凶,身上的肌肉充满了爆发力。
“你叫什么名字?”
赢平发现了这人又一个特点——声音也够大:“我叫雷龙!”
赢平把玩着枪,看着雷龙说:“你凭什么拿这把枪?”
雷龙眼睛一睁,大声说:“我能打!”
“噢?”赢平一笑,“比起魁豹,你们哪个厉害一点。”
雷同大脸一红:“他厉害一点。”
“不错。”赢平点点头,这个人还算诚实,把枪抛给他。雷龙摸了摸枪,把枪插在皮带里,样子十分滑稽。
赢平站起来,说:“还没有自我介绍,我叫赢平,嬴政的嬴,平淡的平……”
众人心上一紧,牢牢把这个名字记在心里。
赢平的面色变得严肃:“从今天开始,你们将会有不一样的人生,你们现在都是小混混,但只要跟着我,你们就会成为大混混、混混王!你们的身体里有‘生死符’,你们的命是我的,没有我的准许,你们谁也不准死!你们的命,只有我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