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卷 地把十七章 会议 (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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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子从不认为自己是一个天才。
在他看来,天才是那些随便扫一眼书就能倒背如流,随手做点什么就能被称为某某家,要么作品卖上天价还生怕抢不着,要么就见谁灭谁,名留青史千古寂寞的混蛋。
如莫扎特,如爱因斯坦,如黑斯廷斯,如索伯尔。
所有的东西到了这些大脑构造和常人迥异的家伙那里,就自然而然成为他们自己的。过目不忘还举一反三。不但不费什么劲,反倒去芜存菁,再挥洒出来就让人惊艳得恨不得扒开他们的脑子看看里面究竟有些什么,或者干脆离得远远的,眼不见心不烦。
和这些天才的混蛋比起来,胖子觉得自己顶多是个混蛋。
因此,当黑斯廷斯如同填鸭子一般将三十年的指挥经验一股脑都塞进他脑子里的时候,他并没有和被逍遥子灌输功力的虚竹一样当时就打通任督二脉,神功大成。除了数十种基础战术在脑汁里乱作一团以外,就只有一点若有若无怎么都抓不住的领悟。
胖子自家知道自家事。
从本质上来说,自己并不是一个合格的指挥官。无论是当初在加查林都莫兹奇指挥的第一场战斗,还是在玛尔斯跟北方商业联盟拼命,抑或是后来长弓星系率领匪军横空出世,一举俘虏汉弗雷,自己其实都从来没有从战术层面真正战胜过对手。
莫兹奇之战,自己是深入敌后干掉了斯蒂芬和维克多公爵,让以这两个人为支柱的整个集团崩溃。
玛尔斯之战,自己是率领一帮级机甲战士,直接端掉了对方的指挥部。再加上隆兴会的忽然出手,才让北方商业联盟彻底垮掉。
而长弓星系一战,如果不是自己在玛尔斯得到了隐形技术,又有道格拉斯十九集团舰队的配合打了汉弗雷一个措手不及,以自己的战术指挥能力,想要用当时那支填人家的牙缝都不够的几艘破烂匪军战舰去俘虏两支象级舰队,简直是白曰做梦!
由此可见,当初拉塞尔和比尔纳多特出人意料地一致将自己放在冲锋陷阵的位置上,的确有他们的道理。
有万夫不当之勇,可冲锋陷阵,取上将级如探囊取物,是为将。
有临机决断之智,可运筹帷幄,率万马千军若如臂使指,是为帅。
这两者,是截然不同的。
一名勇冠三军的大将,或许能够让麾下将士追随效死,能率领他们攻克世界上任何一个坚固如铁的阵地,可是,这并不代表他就能成为一个同样出色的统帅。
他能看到敌人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