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幕 小小罗曼不可能这么冒险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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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曼仰着小脸看着那个木制的招牌,脸上因为夜se下的微凉白皙中透出一丝可爱的红晕来。纵使初夏,高山地区的夜里气温还是很低。
早已被风雨浸润成黑se的木质招牌上刷着一匹斑驳的奔马,上面写的字她不认得,不过罗曼猜应该是这里了。她双手放在自己那个宝贝的皮包包上,抬着头用圆头皮靴摩挲着地面踌躇了一会——应该是这里吧?那个什么奔马旅店?
应着远处jing钟长鸣,一队卫兵从她身边经过。不过商人小姐并不是太害怕,她反倒好奇地打量着这些卫兵,看着对方走远。jing钟最终停下来,她小小出了口气,才回过头走进那家旅店。
奔马旅店的老板是一个矮人,就像故事中描述那样——有长长的熟透的小麦一样se泽的胡须,上面扎了一束又一束鞭子,用黄铜作的圆环箍起来——那些圆环都是有典故的,上面印着‘?’这样的花纹,当然其实是石中之文,矮人的文字。上面写的是家族的名字,每一个圆环就是一个出身,有名的诸如‘火须’、‘石印’以及‘豪华珠宝’一类的家族甚至可以使用贵重以及沉重的黄金圆环。
这些圆环就和矮人们的胡须一样是它们骄傲的源头,矮人的家族都有一千年以上的历史,他们会很得意地佩戴着这些东西走来走去,叮当作响。可在人类社会中矮人可不常见,奔马旅店的老板贡恩·巴巴罗萨·岩厅很好地利用了这个优势——他刻意把自己打扮成一个大人物的样子,出钱让人私下讨论,自己再出面否认。人们总是带着好奇心来拜访这个神秘的矮人领主,络绎不绝,贡恩的生意自然也就越做越大。
贡恩今天穿了一件丝绸织的长袍,肥短的手指上套了三个红宝石戒指,一个猫眼石戒指和一个祖母绿戒指。若不是他的侄儿——当然,是人类。贡恩能在人类社会立足自然会有一些人类的关系,至于为什么矮人会有一个人类亲戚,这件事情恐怕说个三天三夜也才开了一头,所以我们的重点是——他这个在白鬃军团服役的侄子正按着他的肩膀,一一在和他嘱咐什么。年轻人身边还有一个同伴,他们两人看起来在这里待了有一段时间了。
“你是说如果我看到一个小姑娘,不管她提什么要求我都要先答应她?可为什么,万一她让我把全部家产送给她怎么办,不行不行,这个提议听起来太蠢了。”矮人老板一个劲地摇头,嘟哝着说道。
“贡恩叔叔,你听我说。我不是让你把家产送给她,而是给她准备一辆马车,不要让她起疑心。然后再准备另一辆让我们跟上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