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蝼蚁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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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幕,疤脸一挥手电筒,在大致看清四周情况之后立马关掉了电源,整个人向后退去。
砰!
一发子弹精准地打在疤脸刚刚所在的位置,差之毫厘。
疤脸内心狂颤,这个该死的黄皮猴子到底从哪里蹦出来的?这他-妈还用偷渡?你他-妈-的怎么不一人杀穿海岸警卫队,孤身闯进哥谭城呢?
疤脸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他贴着墙慢慢挪动,够到了卷帘门的开关。
卷帘门的电源是独立的,只要三秒,三秒钟就能升起足够一人翻滚通过的缝隙。
疤脸默默擦去了额头上的汗水,发狠将手电筒再次打开,看也不看将其掷了出去。
躲藏在仓库角落里的李昂探出头来,借着手电筒的光亮开枪打死了最后两个还愣神的枪手,还想要瞄准疤脸,却发现对方已经翻滚着离开了仓库,
“负隅顽抗。”
李昂冷笑一声,脚步急踏,一把抄起掉落在地上的手电筒,整个人如同离弦之箭般窜出。
低沉的呻吟声在角落里响起,李昂回过头,是那个南亚裔的女孩。
她的左腹猩红一片,血浆似不要钱一般地淌出,显然是被流弹打中了。
“见其生,又不忍见其死,我修得是太上忘情,却终究狠不下心,将他人视作蝼蚁....”
李昂叹息着走了回来,凑到女孩身前,用南洋话问道:“小姑娘,你叫什么?”
“我叫明....”
话音未落,李昂已经催动周身最后一丝灵气将两根手指加热到通红,精准无误地插进女孩腰腹间的伤口,如同镊子一般夹出了其中的铜制子弹。
“你运气不错,没伤到内脏,在这里躺着吧,我去叫警察过来。”
李昂拖过一具枪手的尸体,把他的衣襟撕下将女孩的伤口包裹住,想了想干脆把枪手的衣服扒了了精光,胡乱地披在自己周身上下,隐匿身形。
逃,逃得越远越好!
疤脸拿着手枪奔跑在旷野中,往昔凶悍暴虐的他此刻却是怎么也提不起面对李昂的勇气,
“那个黄皮猴子,他就是恶魔!恶魔!”
疤脸喘着粗气奔上了仓库外停着的某辆货车,双手颤抖着在衣兜上下翻找着钥匙。
“我对天发誓,等我出去我要带上二十个,不,三十个枪手,找到这个恶魔,用最残忍最恶毒的方式折磨他....”
疤脸急迫地将车钥匙插好,启动引擎,急速旋转的轮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