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七章 东北 (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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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老大老板大老板的,你以为开洗脚城呢。”
到了家乡,关凌说话都开始冒出一个大碴子味了。
别说关凌是个土生土长的呼兰人,你就是个台湾同胞,跑到东北这旮沓来口音都能被带跑偏了。
关凌在南京的时候,普通话说的还是非常标准的,一点东北味都没有,很板正的北方普通话。
回家过年没几天呢,也不用说几天了,就回家那一刹那吧,口音就别扭回去了。
彭岑哼了一声,道:“什么这o那o的,反正就是当老板的呗。这年纪轻轻的,家里富二代吧?”
关凌道:“什么富二代啊,富二代能上华工吗?富二代还不去个什么澳大利亚、美国、英国,留洋喝个洋墨水啥的啊?华工人都知道,以前是哈军工,你见过哪个富二代跑去上军工的?”
其实还真有,比如王展博,不过他情况特殊,因为他爹过去是当兵的,非要他上华工。
剩下的很多富二代,读书好的送出国的概率还是很大的。
读书不好的,更要送出国了。
彭岑当然弄不明白,但他觉得关凌说的有道理,人家大学生,自己一个饭馆小老板,见识哪有别人多啊。
再看看关凌现在穿的衣服,这气质、风格,和去年就大不一样。
过去白的、黑的、红的大袄子一披,大围巾一裹,棉裤子一穿。
当然了,这完全不影响关凌美好的容貌,在他们那屯子是最好看的。
属于屯花。
现在呢?上面是一件宝蓝色的羽绒服,小巧鲜艳,下身是紧身的牛仔裤加长皮靴。
围巾是毛皮的,不知道是啥皮,但看起来就很暖和,油光水滑的。
头发梳得整整齐齐,束了个高马尾在脑后,脸上的妆淡淡的。
彭岑也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反正就是贼拉好看!
可惜了,从小到大彭岑都喜欢关凌,但关凌从来没把彭岑当喜欢的男人看,一直把他当兄弟。
现在好了,彭岑已经结婚了,而关凌去南京上了大学,两个人注定无法走到一起。
今儿开着车出来带关凌去机场接人,彭岑还是瞒着媳妇的呢,媳妇正好去娘家住两天。
这要让媳妇知道了,这大雪天的还不得光着膀子在院子里跪搓衣板呐?
从这点就能看出,彭岑对关凌还是很讲义气的。
至于关凌对彭岑讲不讲义气?彭岑就不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