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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手,安抚几句,旋即扭头,大发雷霆,“邺城何地也,偌大魏郡的首善之地!竟有如此胆大妄为之人,严查!严查!正午之前,我要见到那逃走的凶犯!”
又扭头找到那缩在角落处的周显文的伴当兼同伙,怒声道:“将此人提走,本官亲自审问!”
…………
根本不用等到中午之前,天还未亮,事发之后也就不到一个时辰,那逃走的凶犯就已经被抓捕归案了。
他脸上受了伤,后背又被一刀扎中,仓促之间虽然逃走,却连自己包扎止血都做不到,翻出坊墙之后,很快就被巡夜的兵丁发现了血迹,沿路追踪之下,他并没有跑出去太远,就被一队士兵给追上了。
他甚至还有余力反击,刺伤了一个士兵的手臂,但最终还是被捕了。
案情是如此的简单,如此的清楚。
根本连用刑都不必,周显文那伴当,便已经将前因后果说了个清楚:周显文因愤恨陆洵在诗末“禁周显文得气”,又在书院题诗也如此做法,让他深觉羞辱,起下了杀心,这便设法招揽了杀手,许下一千两银子,约定今晚杀人。
对于这个说法,杀手亦供认不讳。
天色渐渐亮起的时候,案子就已经尘埃落定。
这并非寻常命案,乃是入室杀人,而且从毒狗的肉,到两个同犯的证词,整个证据链无比的完整,几乎不存任何疑问。
等到早饭后,陈胄又代表周县君前来慰问的时候,就明确地表示,此案已经结案,两名从犯皆判“弃市”,即当众斩首。
这绝对算是快刀斩乱麻了。
当天上午,消息就已经不受控制地扩散开去。
案情几乎没有什么可说的,也完全不存在什么值得深究和探讨的地方,所有人都知道,只要案卷报上去,从郡里,到刑部的复核,也都不会出现任何反复的可能,但这件案子背后的事情,却仍是足以供邺城人在茶余饭后说个不停。
因“禁某某得气”而被人刺杀者,陆洵并不是第一个,只是又添了一个。
这自然会让很多对陆洵看不顺眼的名士和诗人们,在背后嘲笑不已,但即便是他们,在公开场合的时候,只要被问及这件事,也是一定会直接表达愤怒的!
名士和诗人,与那些世家或宗门,可不一样。
世家子或宗门弟子,且不提自身都是修行者中的强者,自身本就实力强大,并不怎么惧怕一般二般的杀劫,而且他们背后都有庞大的势力做支撑,说实话,除非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