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非巨头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天籁书屋www.qdfangde.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有什么特殊意义吗?
不过还好,一个星期就是7天这点没差。
7777777,7的意志无处不在。
亚戈心中嘀咕了一句,穿上了衣服。
现在,是9月份,夏末秋来的时间。
并不算冷,但是卡特西亚王国的气候一直是这个样,比较冷一些。
亚戈并没有受虐的打算,穿上马甲,拿起银灰色握柄的手杖之后,抱着那件外套走下了楼。
当他来到楼下,将外套挂在客厅门口的衣帽架上的时候,他的姐姐艾尔莎,也正好从楼上走下了。
“早上好,狄亚戈。”
“早上好,艾尔莎。”
凭借着原主人的记忆,亚戈熟稔地和这位有些怪异的姐姐打着招呼。
“狄亚戈,今天你准备出门吗?”
“没错,这有什么问题吗?”亚戈有些疑惑,习惯性地耸起肩膀,“我想要去找只雾鸦。”
“雾鸦?你找那东西做什么?”
艾尔莎愈发诧异。
就和选择背景时介绍的那样,雾鸦,是歌洛拉郡的一种动物。
这种雾鸦,拥有敏锐的视觉和不低的智慧,它们能够在迷雾中看到很远的地方,甚至学会了躲在雾中向猎物发动袭击——
昆虫或者喂猫工运来的肉末。
“嗯.....也许是宠物?”亚戈耸了耸肩膀,“心血来潮的想法。”
而就在这个时候,一个稚嫩的声音在他身后响了起来:
“少爷,你会用竖琴来吸引乌鸦吗?”
亚戈转过视线,只见一个穿着朴素裙装、看上去六七岁的小女孩,正站在他的身后,眨着眼睛,以期待的视线看着他。
整理了大半夜的记忆,亚戈自然明白小女孩是谁。
贝蒂·范克斯,管家范克斯老爷子的孙女。
这一问,让亚戈也有些懵逼。
竖琴吸引乌鸦?竖琴能吸引乌鸦?没听说过这种冷知识啊。
“竖琴吸引乌鸦?”
此时,他才注意到,小女孩的怀中有一本书。
一本童话书。
封面上是深夜,营火之前,一个吟游诗人打扮的男人和一只乌鸦坐在一起的画面。
是少儿漫画的画风。
虽然说是少儿风,但只是以这个世界的审美观来看,以现代世界的亚戈的审美来说,这叫写实风。
而书名——《鸦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