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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层糕,香软可味,甜而不腻,松软可口。
只是三娘拿着筷子,夹着各式各样的菜肴,让全旭吃饭。
天地良心,自从全旭懂事开始,他就没有让人这样喂着吃饭。
不过,这个感觉却非常美妙。
原本三娘瘦得皮包骨头,皮肤也黝黑,仿佛如同小麦色,经过这几天的调养,她的皮肤多了几分水润,人也开朗多了。
“你一口,我一口。”
这顿早餐吃得不仅仅是香艳,而且全旭的食量明显大了一圈。
全旭暗暗咂舌:“照这样吃下去,自己会不会胖成球?”
“相公,怎么不吃了?不对胃口?”
三娘看着全旭坐在桌前发呆,盯着满桌子菜肴,以为他没有胃口。
全旭摇摇头:“不是,只是我吃不了那么多,这样会不会太浪费?”
“不浪费!”
三娘笑了笑道:“要是不这么做的话,这些东西,他们谁敢吃,相公吃剩下的,那就不一样了!”
全旭恍然大悟,他不再纠结这个问题。
全旭一边吃着早饭,一边在考虑一个比较现实的问题。
房间里挖出来的那些黄金,差不多相当于大明朝的五千两黄金,按照明朝这边的金价,差不多可以兑换四万两白银。
五千两金子,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
原来的主人如果还活着,他想买到这幢房子恐怕不容易。
毕竟,可以埋藏五千两黄金的人,绝对是不差钱的人,他的钱,绝对不会比全旭少。
就在全旭浮想联翩的时候,罗世明的儿子五岁的罗满福站在门外,他穿着一件补劳保服必小的棉衣,一副小大人的样子躬身作辑:“老爷……”
在这个世界上,真正的傻子,其实只是很小一部分。
辛方氏是全旭的私人厨师,她让女儿丫丫在则全旭面前忙前忙后,目的就是想让全旭提携一下丫丫。
除了丫丫,昨天的时候,何刘氏的儿子毛毛,那个三脚踹不起一个屁的老实孩子,硬是跟着全旭一个下午,充当着全旭的影子。
现在又看到了五岁的罗满福,全旭自然知道,这是罗世明不愿意落在人后,让自己的儿子提前在全旭面前混个脸熟。
“老爷,外面有人求见!”
然而,全旭听到“老爷”这个称呼,他有些不舒服,不过,他没有办法改变这个时代所有人的观念,只能入乡随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