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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首歌的版权方,这些条款最后也是要经过他的同意才能拍板的。
唐艳说天天音乐答应了昨天徐漫要求的所有推广和宣传。
同时,他们也给出了两份报价。
不管是买断的价格还是分成的价格,都比徐漫昨天预料的高出了不少。
显然,唐艳真的很有诚意来促成这次的合作。
至于买断还是分成……
他个人是倾向于买断的,一是图省事,二是他现在本来就是需要钱的时候。
但徐漫的建议是他如果真的看好这首歌就选择分成,因为分成能得到的钱显然是更多的。
陈起在考虑了几秒后,最终还是坚持了买断的方案。
分成虽然钱多一点,但周期太长了,缺钱的他等不了。
不过,不管他选择哪种合作方式,昨天说好的推广和宣传都不需要再另外付钱。
在电话里谈了一会后,他们约定晚上到徐漫工作室签合同。
……
在下午四点多的时候,徐漫终于将整个首全部录完。
接下来就是制作和调音等一系列后期事务。
因为跟唐艳约好了签合同的事,他们决定明天再过来制作歌曲的后期。
走出录音棚后,陈起有些担的心问这首歌会不会被泄露出去。徐漫很肯定的表示不会。
先不说这些专业人士的职业道德,在录音之前他们也是签过保密协议的,录音棚这边也不会允许这种事情发生砸了自己的招牌。
待他们回到徐漫工作室的时候,唐艳已经来了有一会了。
合同条款什么的早就已经谈好了,陈起和徐漫在确认之后便直接签字。
天天音乐以两百万的价格获得了《光年之年》三年的网络独家播放权。
当然,这两百万也不是陈起独享。虽然他是版权方,但这个版本是徐漫演唱并制作的,所以他们是五五分成。
“行了,我先回去了,首轮宣传将在今天晚上就启动。”唐艳在扔下这么一句话就匆匆忙忙的离开了。
现在外界对徐漫这首新歌的关注仍然很高,现在把这个消息放出去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
在晚上七点钟的时候,天天音乐在他们播放器的各个页面都放上了徐漫的高清海报。
在这些海报上有四个即低调又高调的文字。
她,回来了!
在这四个大字下面,天天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