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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发现只要是唐顿带来的邮件,保管的肯定崭新如初后,就算多加几个银币,也一直指名让他专门负责。
唐顿和仆人打过招呼,走了没几步,就看到莱曼骑着一匹神骏的大黑马,在圈出的赛马场跑道上像一阵风似的狂奔而过。
足足跑了三圈,莱曼才意犹未尽的减缓了速度,让坐骑迈着轻快的小步,跑了过来。
“哈,我们的西境第一邮差怎么有时间来我的小地方闲逛?”莱曼调侃着唐顿,摸了摸马的脖子,“怎么样?有没有兴趣骑一圈?”
因为唐顿对待邮件的认真态度,莱曼对他的感官一直不错,很想让他在马场工作,只是他没答应。
“莱曼大叔,我是来买马的。”唐顿嘴角溢出了一抹笑容,“你舍得让我骑黑杰克?”
“当然不愿意。”莱曼哈哈大笑,亲昵地抚摸着黑杰克的鬃毛,就像对待他的家人一样。
这个四十多岁的粗壮汉子,就是这么直爽,有什么话,从来不会藏在心里。
“不过你是个例外,怎么样?改变主意了没有,来我这里工作吧?上一次说的薪水,再加一倍。”莱曼看向了唐顿,尽管远离了战场,但是他的两道眼神依旧像滴血的钢刀一般锐利。
“抱歉,大叔!”唐顿很不好意思,不过依旧拒绝,他听过一些有关莱曼的传闻,不是很好,他不想和大叔纠缠在一起。
“算了,人各有志。”莱曼唏嘘,这么好的人才,放弃了实在可惜,“走,带你去看马!”
马厩占地极广,单是长度,就足有二百米,这也让饲养的马匹高达一百匹!
为了夜间御寒,厩舍中铺满了褥草,虽然马粪被打扫的很干净,可还是有一股浓重的粪便味。
莱曼早习惯了这种环境,甚至还做了一个深呼吸,满脸的陶醉。
两侧用栅栏分开的厩舍中,站着一匹匹高头大马,都被梳理的毛发柔顺整洁,看上去神骏无比。
“挑花眼了吧?”莱曼对于他的马,永远充满了自豪,“你是准备送信骑的话,就选一匹耐力好的。”
“不,我要那种竞速型的赛马,短途冲刺快的。”唐顿买马除了代步,主要是为了以防食尸鬼的追击,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甩掉它们,进入旅馆内的传送门。
“那就这匹,比起黑杰克,跑一圈的速度,只慢五秒!”莱曼走了几步,指着一匹枣红色的大马给唐顿看,介绍着它的优点。
“大叔,除了黑杰克,这里最快的马是哪一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