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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叮嘱她一定要好好听主家的话,冯永只觉得自己罪大恶极,因为自己就是那个让别人骨肉分离的禽兽。
在这个战火连绵不断,无数生灵涂炭的时代,丁二家还算是幸运的,至少能租种上地主家的地,全家还能勉强有个饭吃。而对于他们家的孩子来说,他们家最小的妹妹更是幸运,竟然能进大户人家做事,从此吃穿不愁,这就是大多数人的想法。
管家的想法就更简单,祝鸡翁秘术是不可能外传的,如果主君要人打下手,那只能是府里的人,而且必须是完完全全的府里人。男娃进府做事,家里一般也就是签个长契,不到最后迫不得已,不会签卖身契,到时候祝鸡翁秘术一旦泄露出去,在管家看来,这对冯府来说绝对是毁灭性的打击。而女娃就不一样了,大多人家让女娃进大户人家做事,只要价钱合适,是可以签卖身契,从此就是大户人家里的人,生死都是主家决定,没有泄秘之忧。
冯永神经很坚韧,不然他也不会在转生到这个完全陌生的时代后不但想办法活了下来,而且在被周围的人当成神经病后,还在巨大的压力下想办法扭转他人对自己的印象。可是就算是再坚韧的神经,遇到这种与后世完全相反的扭曲性冲击,让他也有点受不了。所以在这件事情上唯一难受的是冯永,第二天他就病倒了,说是病也不太正确,反正就是全身无力,躺在床上不想起来了。
管家在请来大夫后,大夫只说了一句是心虑过度,其他一切无恙,只需安心静养即可。这让管家放下心来,又吩咐刚到冯府的幺妹,也就是丁二家最小的女儿,让她好好服侍主家,这才转身出去忙活。麦子收完了,可是这几天还要收租子,再往后又要种稻米,这可算是一年里最忙的时候。
“你叫什么名字?”冯永躺在床上看向被重新打扮了全身的小女娃,有些有气没力地问道。
“我……我叫……哦,不,回主家,奴婢叫幺妹,家里,家里都是这么叫我的。”小女娃显得很紧张,很仓促,低着头,皮包骨头的小手一直在扭着衣角。
“妖媚?”冯永古怪地反问了一句。
管家知道自家的主家有些不合常人的癖好,比如说极度爱干净,全府上下必须干干净净,吃饭前都必须要洗手,身上脏了就要浴身等等。所以这个小女孩全身上下都被清洗了好几遍才被送到冯永的床头来。她的头上重新编了个双环髻,衣服也是新的,挺合身,估计是穿不惯鞋子,双脚还保留着赤脚地习惯,不断地相互摩擦。与前几天的邋遢样相比,如今的她说是完全的两个人,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