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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贞咬牙切齿,“夜叉王,祸不及家人!你我的恩怨,你我解决!”
“恩怨?我可不想跟你有恩怨。我甚至觉得你可以叫我恩人。如果300年前不是我把你打下悬崖,你也来不到现代,你也碰不到你心爱的女人。”
“我杀了你的儿子,毕炎!”
“我不会像你一样被困感情,也没有任何亲人,你所认知的‘万妖会’也不是我一手创办的。”
司马玄烨深吸了一口烟,靠在车边,缓缓说道:“我猜你现在一定很疑惑,没关系,我就是来告诉你真相的。
首先,万妖会,这并不是我一手创办的,而是天下所有有野心的妖怪组成的联盟,而恰好我的妖力最强,号召力也强,久而久之便被默认为了万妖会的盟主;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我对这个盟主压根没有兴趣,更别提什么控制人间,奴役人类这种无聊的事,
修炼到了我们这个阶段,根本就不应该把目光放在人间。人间有什么呢?百年沧海桑田,岁月短暂,灵气稀薄,战乱不止……我一度认为,贪恋人间权利的人都是蠢蛋!
比如上半夜你所杀的鬼槐王……你可能不知道,他这次邀请天下万妖前来赴宴,其实就是在酝酿如何统治人类,呵……最后却被人类制造的炸弹给炸死了,这简直就是对一个墨守成规的蠢蛋莫大的讽刺——”
“你一直在讽刺别人愚蠢,那你呢?你又好得到哪里去?你所犯下的罪恶,死千百回的还不完!”李元贞呵道。
“你不要打断我的话,听我说完!”司马玄烨呵斥了一声,继续说道:
“放眼整个华夏,能跟我平起平坐的人只有三个——第一个就是蜀山掌门,青鹤老道,但他思想还是太过迂腐,所付出的代价就是和普通人类一样,衰老而死;
第二个就是三一道会的窦骁,他拥有双瞳,是天选之人,和我们不一样,他或许本就是降落凡间的神仙,我想他应该功德圆满,尸解成仙了吧?
第三个就是你,李元贞。毫不夸张的说,你是我见过有史以来资质最高的道士,如果再让我回到300年前的话,我绝对不会和你动手。你这样的人,应该成为朋友,不应该成为敌人;
你不要觉得可笑,我是认真的。这个世界上除了我们几个之外,其他人都是蠢蛋,我们应该强强联合,互帮互助,一起修炼并探索飞升的渠道;
哪怕你是人,我是妖,可我们都是土生土长的人间修士,我们应该有共同的目标,那就是灵界,仙界,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