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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竟然有三分之二属于生命神殿,余下三分之一中,一半在镇长和富商手中,剩下一半掌握在教士个人手里。
而那些耕种土地的农民,竟基本没有自己的土地。
小镇总共才2万多亩地,14000多亩属于神殿,田亩税一收,神殿一下能多收上400多克朗的钱。
对普通的小镇居民来说,420克朗已经是天文数字了,是十辈子都花不完的钱。好好地,生命神殿看着也不缺钱,怎么就一个劲地收钱呢?
这不是成心不让人好过吗?
这种怨恨气氛中,又有消息爆出,说光灵帝国要和夜魔打战,需要花很多的钱,所以才额外收税。
立即就有人不服,跳出来大喊光灵的事和格伦麦没关系,光灵打战,凭什么格伦麦要出钱?
事情酝酿了几个月后,蓝山镇的居民,就有不少人站到了生命神殿对面,连带着也恨上了光灵。
肯斯特正看得有趣,冷不防一个男人走过来。
这男人眼神狂热,身材瘦弱,身上穿着极不合身的破烂皮甲,腰间悬着一把生锈的铁剑,典型的落魄游侠打扮。
他在肯斯特身边站了会儿,忽然开口道:“光灵一直把我们格伦麦人当狗,从不顾忌我们的死活。”
男人说话的时候,脸是对着教堂的方向,但他说话的音量,却只有肯斯特能够听清。
肯斯特愣了下,觉得这男人很奇怪。
下一秒,那男人转过身来,看着他:“伙计,知道红鹰会吗?”
肯斯特冲男人吹了声口哨,嘿嘿一笑:“我知道黑鹰会,白鹰会,绿鹰会,蓝鹰会,唯独没听过红鹰会。”
男人皱了皱眉:“伙计,认真点,这一点不好笑。”
肯斯特最讨厌有人这么对他说话了,他站直身体,直视男人的眼睛:“嗨,伙计,我现在认真地告诉你,我对什么会都没兴趣!你最好趁我心情还算好的时候,赶紧滚蛋!”
男人退后了一步,一只手下意识就搭在剑柄上:“光灵毫无顾忌地掠夺我们的财富,迫害我们的法师。现在,为了他们自己的仇恨,竟然要掏光我们兜里最后一枚比索。他们凭什么?难道,你就没想过反抗吗?”
“呸~”
肯斯特往地上吐了口唾沫:“老子有吃有喝,天天换女人玩,日子痛快的很。你他娘的说几句话就让我跟你去冒掉脑袋的风险,当我是傻瓜呢?嗯?”
类似这样的地下组织,肯斯特见得多了,他不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