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演唱会 (第4/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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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达仲却又站起来,开始站在原地四下里打量——体育场的大灯早已点亮,他们买的票虽说不是贵宾票,但位置相当不错,基本上位于舞台的正前方,所以站在原地,他几乎可以纵览整个观众席的全景。
过了一阵子,他坐下,跟杜晓明道:“座位果然不算多。据说投入很大,看来要赔本。”
杜晓明无奈摇头,指指耳朵,道:“黄总,把你的生意放下先,咱们是来听歌的,听歌!”
黄达仲撇撇嘴,耸耸肩。
片刻之后,他却又点点头,整了整衣服坐好,“好,听歌!我可是何润卿的歌迷啊!”
杜晓明又笑笑,“你是来听何润卿的?呵呵……黄总,放心吧,就我的感觉来说,李谦就算是嗓子再差,能写出那么多好歌来的人,也肯定能写出适合他自己唱的歌的。不过,乐队呀,老曹也在,那个王怀宇,我也听说过,也是个牛人,再加上一个导演,还有一个廖辽,哈,我觉得,他们大约是要唱摇滚!”
黄达仲扭头看他,“摇滚?”
杜晓明点点头,“老曹是玩摇滚的,这个圈里都知道,廖辽最喜欢摇滚,这个大家也都知道,李谦又是一个很擅长玩摇滚的,甚至连何润卿那个路数,他都能给硬生生掰过来,你想想,这么几个人往一块儿一凑,还能不玩摇滚?”
黄达仲想了想,点点头,却又轻蔑地一笑,“摇滚早就不行了!你看看,连飞翔都已经多久没出专辑了?这个年代,摇滚……过时啦!”
杜晓明闻言面色突然严肃起来,正色道:“黄总,这你可就错了。每个音乐人心里,都有一个摇滚梦!每个愿意听音乐的耳朵,都不会去排斥出色的摇滚的!摇滚,永远不死!摇滚在咱们国内的没落,只是因为没人能做出出色的摇滚罢了!”
黄达仲瞥了杜晓明一眼,摆摆手,“行,行,我不跟你辩这个!我外行,行了吧?咱们待会儿听听看再说!”
杜晓明耸耸肩。
这时候,身后突然有人拍黄达仲的肩膀。
黄达仲愣了一下——以他的身份和地位,可是好久好久都没人敢拍他的肩膀了。
是一个看上去三十岁上下的男人,他一脸兴奋地对黄达仲和杜晓明道:“哥们,你们也喜欢摇滚?也是来等着看四大美人乐队的吧?哈哈,咱们哥们目标一样啊!”
黄达仲本来是心有不悦的,不过看了那人一眼,他倒是突然起了要跟对方聊聊的心思,忍不住就笑着道:“你……不是喜欢何润卿才来的?是为了听李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