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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夜才挣扎着爬了起来。他踉跄走到壁柜前,从里面取出一个血包,小心翼翼地挤了几滴鲜血到嘴里,然后立刻将血包封好,以极大的意志把它放归原处。
几滴鲜血入口,千夜立刻如虚脱般出了一身大汗,靠在墙上不断喘息着。
现在他必须要喝上几滴鲜血才能够平抑身体内的嗜血本能。然而在最初的时候,千夜可以不靠任何东西就扛过嗜血饥渴。但三个月前开始,他就需要舔食一滴鲜血才可以压住饥渴。到了现在,千夜需要接近一勺的鲜血才能够骗过身体,让饥渴平抑。
动物的血已经逐渐失去效果,人类鲜血的诱惑力则成倍增长。按照这个趋势走下去,千夜估计自己最多再能够坚持一年。虽然他这些日子的顽抗已经堪称奇迹,但是前路依然黑暗的没有一丝光亮。
千夜的目光又落在柜子里,这一次看的不是血包,而是血包下面压着的军刀。那是红蝎的制式多用途军刀,上面的镀银层已经破损不堪。千夜把它放在这里,就是为了有朝一日压制不住嗜血本能时,好用它来结束自己的生命。
血包旁还放着那个黑丝袋。
千夜自嘲地笑了笑,他现在至少多了一种自杀的选择。破魔秘银弹对有爵位的吸血鬼都会产生必杀效果,更何况他这半个血奴。千夜只要吞下一颗破魔秘银弹,身体内部所有脏器都会被烧成焦炭。而外表上却看不出什么伤痕。
至少可以死得漂亮些,千夜想着。
这是被黑暗之血污染后,他身上发生的又一个变化,开始本能地喜欢漂亮的东西。
不过就象当初没有立刻自杀一样,只要没到最后时刻,千夜就绝不会放弃。
他走到酒吧后的动力屋,给那有半个酒吧大小的金属大家伙中又添了几铲黑石。这样蒸汽炉又可以燃烧整整一天,不仅可以提供酒吧所需的必要动力,还能够保持酒窑的温度。千夜酿造的酒,要在六十度的室温下发酵十天,才会有最佳的味道。
小镇上有公共黑石蒸汽塔,但是可支持不了这样奢侈的用度,曼殊沙华和镇上有限几户人家都有自己的独立动力装置。
上午十点,天刚刚放亮的时候,酒吧的大门就被推开,一个满身刺青的大汉走了进来。
他看到千夜,就走了上来,热情地拍了拍千夜的肩膀,说:“兄弟,又有赌局了!赵公子让我来找你,这次路有点远,要提前出发。老规矩,我帮你看着店,你这就过去吧!”
千夜点了点头,从酒柜上取下一瓶烈酒,塞到那壮汉怀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