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野猪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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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不已,“那咱以后要不就别进山了。”
陈氏一句话出口,明显看出小四婶和祖母脸上不高兴。祖母也真是的,朱父也是你的儿子啊,怎么就感觉没把父亲太放在心上呢。这可能就是排行老二的悲哀吧,第一个孩子是爸妈的心头肉,爸妈第一次做父亲惊喜宠爱全部都给了他;第二个孩子呢就不同了,有了第一个孩子,父母的惊喜就大大降低了,第一个孩子已经在心里面占据了很大的位置了,留给第二个孩子的位置就没那么大了;当然老幺就有不同了,像四叔,老来得子,又是最小的,父母肯定格外疼爱。
朱父却是一脸不在意,憨憨的笑着说,“那用那么紧张,这次也是意外。这头野猪可能贪吃蜂蜜,啃了一个马蜂窝,让马蜂一顿蛰,蜂毒让它失去理智了吧,一头撞进了我下的套里,逮个正着。我们正好赶上,没察觉套里有这么一个大家伙,它突然冲过来,我们没防备受了点小伤。”
其实当时的场景远远比朱父说的要惊险的多,朱父下的套在灌木丛中,隐秘,朱父和大哥朱平川靠近的时候,这头野猪嗷一下子突然冲出来,要不是朱父眼疾手快将朱平安扑倒在地上,后果不堪设想。这个灌木丛里下的套不是捉野猪这种大家伙的,要不是野猪贪吃蜂蜜中了蜂毒,这种套还捉不住它呢。几种因素的一起作用下,这头贪吃的野猪就成了朱父和大哥朱平川的猎物。
因为野猪体型大沉重,朱父和大哥朱平川费了好大的劲才一点点将它弄下山抬回家来。
虽说受了点小伤,但是有这么一个大家伙,还是让人觉的很高兴的。
“老二,你明天把这大家伙弄到镇上卖了去,肯定值不少钱。”祖母对着肥头大耳的贪吃野猪很是满意,家里正缺钱呢,于是就催促朱父明日去镇上卖了野猪。
“好的娘。”朱父点头就答应下来。
野猪和家养的猪不同,野猪是在山野间奔驰的物种,家猪是在猪圈里滚泥巴的物种,因为这种区别导致野猪肉的肉质和家猪的肉质有很大区别,野猪肉瘦肉多,口感好,且含有各种氨基酸和纤维,它既有猪肉的鲜嫩,又有自身野味的独特,大补的很,价格也比家猪贵上好几倍呢。
明天去镇上刚好也可以把大哥采摘的金银花一并卖了去,只是可惜金银花的花期也快结束了,听大哥说金银花再采摘一两次就过了花期了。
晚上吃晚饭时,祖母让朱平安去给祠堂里的大伯父,真是能看出祖母偏心,给大伯送的饭菜是额外做的小灶,比一大家的晚饭好的多,荤素搭配,汤鲜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