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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
她低头,见到是一本线装书。
“我亲手抄的。”宋巍说:“里面是千字文,你按照自己背的顺序,从第一个字开始数,就知道哪个字该怎么念了。”
温婉捏紧书脊,心绪翻涌,抬头看宋巍时,眼中多了一抹感激。
为了能匹配读书人,她一直以来都想学认字,可是女子读书向来被人说道,况且书太贵了,她买不起,只能去村学偷听,然而学了这么久,都没什么进展。
宋巍这份礼物,算是帮了她大忙。
头顶又传来他低缓的声音,“你先记,至于如何写,等你过门,我再亲自教你。”
这话听得温婉耳朵尖微微发烫。
收了书,她做了个“谢谢你”的手势。
宋巍颔首:“你喜欢就好。”
温婉险些以为自己听错了,她试探性地用手比划:你看得懂我说什么?
宋巍但笑不语。
——
回家的路上,温婉仍旧觉得不可思议。
宋三郎身边又没有不会说话的人,他们俩才见过几次面,他为什么能轻轻松松就看懂一个哑巴的手语?这太让人惊讶了。
宋巍这次来温家,给温父买了上好的茶饼和一坛子酒,给周氏的是两匹碎花布,看样子也不便宜,另外给温顺买了不少零嘴。
周氏得了好处,两眼笑眯眯的。
温父也面带笑容,不过温婉看得出,他并非是因为那几个茶饼和那坛子酒。
至于她爹为什么突然之间转了态度,恐怕得问问宋巍白天到底说什么了。
吃食和衣裳,温婉都不稀罕,宋巍的手抄本才是她认为最宝贵的礼物,晚上关了门,兴奋得睡不着觉,点了油灯用手指着书本上的字一个字一个字地默念,认真又仔细。
大概是怕她看不明白,宋巍的字稍稍放大了些,一笔一画都写得端端正正,十分清楚。
他的字挺好看,至少是温婉目前看过所有书本上最好看的字。
因为熬了夜,温婉第二日起得晚了。
周氏难得的没有因此给她脸色看,亲自来敲门,手上端了一碗碎米粥、两个白水煮蛋和一碟酸萝卜丁。
温家很少有这么丰盛的早饭。
见温婉有些发愣,周氏笑道,“都快出门的姑娘了,是该好好养养,咱们婉娘长得好,要是再养细嫩一些,宋家三郎没准会更喜欢。你快吃,吃完我带你去镇上裁布做新衣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