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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争流揭开了少年的衣服,大致查看了一下对方的伤情。
“狼”伤得不轻,他手臂、大腿乃至胸前都横着深深的刀伤,其中胸前那道最为凶险,两侧皮肉已经血淋淋地向外翻卷开来,隐隐露出胸口的森森白骨。
他正发着烧,额头热得烫手,偏偏手脚冰凉,一摸就知道失血过多。
由于身处潮湿肮脏的牢房,伤口又没有得到过良好的处理,这人胸口那道翻卷的刀伤不但已经散发出异味,甚至还隐隐地流脓腐败。
他现在伤口已经感染,胸前的伤口又横过双肺,假如因此引发败血症的话,这个少年大概活不过一周。
叶争流思忖了一下,从自己怀里掏出了一个小小的油纸包。
油纸包里装着一小堆雪白的粉末,不是药,是精盐。
她身上也有上好的白药,逃跑之前特意分做几包,藏在身上各处,没和金银细软一同放置。
应鸾星把意欲逃跑的她按在当场的时候,用剑鞘从她怀里勾出了包袱,却没让人搜她的身。
伤药这种东西,在如今这种地方,有多少都不嫌多,叶争流还不至于大方到给对方使用。
但给这少年割去腐肌、用有消毒作用的盐水冲洗伤口、再拿干净布料包扎一番,她还做得来。
这一套流程,叶争流早在之前照顾应鸾星时,就已经做熟了。
屋里也有水桶和盛水的陶碗。叶争流检查了一下,感觉水质还算干净。
她之所以迟迟不动手给眼前人处理伤口,是在考虑另一件事。
——这个“狼”的免疫力到底有多强?
她在应鸾星身上见识过本地人的毅力和愈合能力。
叶争流捡到应鸾星的时候,看他一身是血,还以为这人活不成了。等后来亲手给应鸾星处理了伤口,又觉得他至少会瘸个一年半载。
结果还不到两个月,应鸾星就已经活蹦乱跳。伤筋动骨一百天这种话,放到他身上简直和放屁一样,听听就算。
两个月后叶争流挑着密林小道跑路,应鸾星居然也一路分枝拂柳地追赶上来。
他身影如游龙般径直穿过叶争流洒出的一把石灰粉,由上而下,隔着剑鞘把叶争流直接戳倒在地,一串动作连贯至极,出手干练干脆,简直轻松得如同游戏。
要是眼前这个少年的恢复力和应鸾星一样变态,据叶争流保守估计,虽然自己现在不用和一群男人一起住,但等少年醒来养伤,自己也不会活过一个半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