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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扫了一眼星辉酒吧。
  青青,我林峰说到做到,那个狗杂种的腿,我已经打断了,要是他还不识趣。
  就如凌姐说的那样。
  剁掉他的脑袋。
  肥狗过来,开车带我们离开酒吧。
  我们走之后,很多人才围观过来,这件事,很快就会传到龙叔的耳朵了。
  但是,凌姐既然敢干,就没有怕的意思。
  凌姐说:“弟弟,以后这种事,你就别上手了,好好做生意,我知道你想帮凌姐,但是,你为凌姐赚更多的钱,对凌姐帮助最大。”
  我点了点头,我明白凌姐的意思,这个世界上,有钱才有兄弟,有钱才能养着兄弟,大家都是要吃饭的,没钱,你怎么好意思耽误兄弟的路途呢?
  这个时候,我手机响了,我看了一眼,是苏锦城打来的电话,我立马接了电话。
  我说:“喂,苏老板。”
  苏锦城客气地说:“太子港荷叶厅,我已经准备好了饭局,小兄弟一定要过来啊。”
  我笑了笑,我说:“行,马上到。”
  我说完就挂了电话。
  我这个人虽然很讨厌应酬,但是为了赚钱,我现在必须得跟别人应酬。
  车子开到太子港大酒店,这家酒店是瑞城为数不多的五星级酒店之一,瑞城没有港口,所以你一听,就能听出来是外地人来这里开的酒店。
  外地人能在瑞城站稳脚跟的人,不是狠人,就是背后有人。
  我们停好车,直接上楼,因为我们身上都是血迹,又浑身汗臭味,所以走进酒店的时候,引起了不少人的注目,那些客人看我们的表情,都有点嫌弃的样子。
  凌姐压根就不在乎别人怎么看她,我以前可能会在乎,但是我现在一点都不在乎。
  社会上摸爬滚打的人,身上要是没点味,那怎么可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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