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他,和她 (第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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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影已经消失在单车与人流之中,他收回目光,脸上露出一个自信的微笑,转身上车。
“这才是中国女性的古典美……不是吗?”坐在车里,他自己对自己说:“拥有这样古典美的传统的女孩子,才是值得去爱的,不是吗?”
…………
目送王靖露离开之后,刘强等几个人这才松了口气。
“王靖露果然没接!我就说嘛,肯定是那小子自作多情主动追来的……”
“那当然,王靖露可是谦子的女人,怎么可能为这种小白脸变心……”
“哎,对了,李谦,要不要咱们下去狠狠地揍那小子一顿,给他个教训?”
李谦抬手捂住额头,然后转过身来面对大家。
“打住,打住,你们都给我打住!”
“重申一点,跟王靖露我们是邻居,也是好朋友,但只是好朋友,我们没有谈恋爱,她也不是我的女朋友,更不是我的女人!”
“切!装吧你就,刚才紧张成那样,当我们瞎呀!”
“不过……如果你们自认为能惹得起人家的话,注意看,那可是兰博基尼哦,二十来岁开兰博基尼,不是家里很有钱,就是家里很有钱,所以,如果你们够胆子去揍那小子一顿,我绝不会反对,相反,我会为你们鼓掌欢呼……”
“切!”
“去死!”
“没有人性!”
“我是怎么可能会认识你的!”
…………
这个下午,李谦没有练吉他。
等放学的人都走掉,等整个校园突然间变得空空荡荡,他独自一人抱着吉他趴在楼顶的防护墙上,点上一根烟,慢慢地把它抽完,然后转身下楼。
…………
晚饭后,李谦运笔如飞。
前世他的字就不错,这一世也算不错,而且前后两世之间字体的区别也并不是太大,所以,当灵魂之内的两世记忆差不多完全融合了之后,他写的字越来越好,却不至于被熟悉他字体的人看出异样来。
1000字的作文,如果用电脑打字,当然轻松,但是手写就没有那么愉快了。他下午放学回到家就开始抄,吃过晚饭之后又抄了接近半个小时,这才总算是完事儿了。
他甩甩手腕,把三份作文放好。
然后,想了想,他走出卧室跟正在看电视的老妈说了一声,就换了鞋出门。
目的地,当然是天台。
结果,他才刚爬到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