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节 苟家庄(一) (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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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意思。毕竟师爷只是县令的私人雇员,身份上好周旋一些。
邬德的要求倒也简单:代征盐课和办团。这事情让王师爷有点犯难了,盐场村想办团,这是小事,县里差不多是遍地有乡勇。多一个少一个不成问题,这呈文也的确是盐场村的村民写来的。但是苟家可不会乐意这事情。
县里对苟家的所作所为知道的清清楚楚,只不过对这样的土豪,县令一般都没什么办法。更何况这样的边陲小县,苟家不公然作乱就很好了。
代收盐课和盐场村办团,随便哪个稍知道点县情的人都看得出来,这群短毛是准备抢苟家嘴里的肉了。
问题在于,无论苟家还是短毛,现在县里都惹不起。相比之下,还是短毛更惹不起一点。在和吴县令商议之后,王师爷给了一个活络的答复:
十一月初一交盐课银,谁先来交就是谁包揽。
这言下之意就是你们公平竞赛吧,俺们官府不干涉。谁是冠军这盐课的奖励就归谁。至于办团,县里不反对,办就是了。
就这个问题达成默契之后,邬德告辞回去,开始攻打苟家庄的准备工作。
论到提供的苟家讯息最多的,当属张兴教,他本身就是苟家庄人。但是执委会并不完全相信他的情报――有仇的人往往会夸大或者缩小某些内容。基本的情况,邬德还是希望自己去了解
经过派人四处调查询问,苟家庄实际上并不叫苟家庄,它的真正名称叫大美村。这个大美村地处临高西北面的高山岭地区。苟家是村里的外来户,但是他这个外来户可不简单,是浙江福建倭乱被平定之后的余孽――诸位可不要以为苟家是倭人之后。大明的倭乱,向来是国人当boss,倭人不过是些打工仔而已,而且还是不怎么高级的打工仔,基本就属于上阵打前锋,撤退当殿军的主。苟家先辈好歹也算一头目,不至如此的不堪。他一家逃来不算,还带着许多同党部下。到得这村,发觉此地虽然离县城近,却地处山区,容易防守。又离海滨近。干脆落户下来,把原来的地主杀得杀赶得赶,堂而皇之的当上了地主老爷。势力慢慢的扩张起来,隐隐约约的成了县里的一霸,大美村也变成苟家庄。
山村的田地其实不多,苟家也不过百十亩地而已,但是苟家势大强横,虽然没有功名,却在庄外软硬兼施的逼迫带地投效,渐渐的名下土地有了近千亩。这些年赋税日重,又有不少庄户主动投效在他家名下――虽然被盘剥的利害,总还能混口苦饭吃。
苟家基本就靠着这些田地,每年大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