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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完全没问题的。
只可惜,他手残,码字的速度一直不快,还是懒癌的末期患者,但即便如此,他每个月还是很轻松就能有过万的收入。
其实,他也想要照搬那些大神作者的畅销书,问题是他扪心自问的结果是——臣妾做不到啊!
别说那些大神的作品,就算是他自己亲手写的作品,现在再让他重新来写,写出来的内容也不可能和原来的版本一模一样。
他没那么好的记忆力!
动辄上百万字的作品,什么样的变态才能全部记住?
电脑前,孙全十指如飞,敲击键盘的速度,前所未有的快。
毕竟《我十项全能》这个故事,是他自己写过一遍的,而且昨天之前,还一直在更新连载,这是他最近的一本作品,人物设定和大体的故事情节,以及一些写的精彩的地方,他基本上都还记得。
这就像一名画家,在动手画一幅画之前,心中已有成竹,不用再构思这副画在哪里落笔,画出一个什么样的效果,又在哪里收笔,那画起来的速度自然很快。
重写一遍自己写过的故事,这样的经历,孙全不曾有过。
今天是第一次这么干,感觉很爽!
有一种憋尿两个小时,终于开闸飙水的那种畅快淋漓。
一发而不可收拾!
他手残的毛病好像不药而愈了,笔记本键盘被他敲得啪啪作响,文档上的文字连绵不绝地跳出来,半个小时刚过,他就写好第一章两千多字。
又半个小时过去,他竟然又写出一章,同样还是两千多字。
是的!
他写的每一个章节都只有两千字,他是一个令人唾弃的2k党。
在今天之前,他码字十几年,从未取得过一个小时两章四千多字的成就,而今天,他终于史无前例地达到这样的速度。
写完两章,他点了支烟,短暂休息期间,心中生出一个感慨——老子以前要是有这样的速度,早发财了……
可惜啊!他以前做不到。
但现在他终于能做到了,所以他就很想保持住这种状态。
他的想法很单纯——只要能保住刚才的状态,这辈子绝对饿不死了!
重新回到2006年,好不容易能再年轻地活一次,他当然有决心要改变自己的命运,不甘心再做一条咸鱼,活得那么可怜又可悲。
在这样的心态驱动下,一支烟刚抽完,他就继续写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