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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双喜晚上还有事,于是掐针看点,勉强在下午凑出个把小时,想要好好跟佩珑厮磨过去。
他觉得两个人相好就应该是这样好,时时刻刻都要在一起,水到渠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他如今暂时不追求她的肉-体,只要求精神上的柏拉图,也是为了将来考虑——来硬的没滋味,还是等她自己肯吧,反正总是会有那么一天,早来晚来都一样。
对于这样的安排,他觉得很好,很满意。
于是洪双喜在满意之余也顺带帮佩珑做了决定,认为她也一定很满意。
他不懂自己这样的想法显然是越来越偏于幼稚化,就好比小孩子得到心爱的玩具,收藏家终于得到梦寐以求的珍品,心爱的东西是不可能分享的,珍品当然也是要藏起来的,他所要做的很简单,只是保证自己能天天看见她,他会用最好的画框去堆砌,然后一个人,一天三遍地去触碰、去观赏。
这么一想,他对自己又高看了一眼,感慨自己的境界着实是高,比万显山那种眼里除了胸就是屁-股的无耻之徒高级很多——可惜皮相是天生天养,他注定比不过人家,导致佩珑总是看不到他的内涵。
遗憾,真是很遗憾。
佩珑骨架子小,不过胳膊长腿长,身上穿了旧衣旧裤,长长地剩出老大一截,看着纤细,头发也散的凌乱,懵懂间又有些柔顺,跟个孩子一样。
她原先身上那套衣裳应该是精工细做,近看白的更白,艳的更艳,是万显山最喜欢的樱桃红,当年佩珑头一次登台,万显山就给她做了一身红,没想到隔了几年,他们的口味都没有变,依然是红。
不过这么些天佩珑被折腾的够戗,就连那身樱桃红如今已经成了暗红,被她穿的越来越破,盘扣的边甚至冒了线头,洪双喜不懂得什么叫做占便宜,不过当佩珑问起,他还是存了心,故意说外面好的店面都被查-封,实在买不到新的,然后顺理成章,拿了套自己的旧衣裤给她穿。
他希望自己能在她身上留下痕迹,哪怕只是暂时的也行。
他们已经这样坐了一个下午,耗费掉时间无数,果然两个人的温度还是比他一个人时要暖,洪双喜将双手紧了紧,什么都不想,什么也没想,单单是觉得这样很好,很满足。
很满足,可是犹嫌不足,如果佩珑再小一点就好了。
小一点,唇红齿白,戏妆浓,淡妆艳,万显山喜欢,他也喜欢。
“你身上用了什么,这么香?”
他这个狗鼻子,说着还凑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