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去参军 (第6/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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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被蛇咬过两次了,所以,他的心里女孩子不止是老虎,还是毒蛇,正是因此,他刚来的时候,还在炕上打滚滚的宋南溪就犹为的可爱了。
“你就说句听哥哥的话能怎么样?”李承泽拽着吱吱的辫子说。
吱吱回头瞪他一眼,抓回自己的辫子,头摇的像拨琅鼓:“就不,谁叫你老打我。”
回到家,说起宋小芹在光荣大院里当保姆,苏向晚似乎早就知道似的,只淡淡的说了句:“我知道了,你俩去老房里喊你爸去,咱也该回城里了。”
宋小芹,在原书中,这小姑娘就在光荣大院做保姆,然后是给谷东砍死的。
没错,爆脾气的谷东,在书里头那可是属恶魔级别的,虽然书中没有明写,但是各种证据都能证明,那事儿就是谷东干的。
而韩明呢,当时已经从大秘换到实权位置上了。
所以,这个人的黑就黑在这儿,他包庇、宠溺儿子,是从小的事情。
不过,这事儿要发生还得好几年呢,暂时,苏向晚并不操心这个。
宋南溪一再的说李承泽走的时候自己得敲锣打鼓,拍手相送,当然,小的几个也没心没肺,没人把李承泽的参军当回事儿。
2月28号,要去参军的日子了。
李承泽凌晨五点起床,背着行李,跟宋团俩出了门,等着部队上的大卡车来,然后上了车,照例,县征兵办一样要给他佩大红花,一样要敲锣打鼓相送,不过今年不征兵,偌大的翻斗里就他一个人,风吹的寒,车又颠,空荡荡的。
“九九那个艳阳天哟,十八岁的哥哥坐在河边……那怕你一去千万里,那怕你十年八载呀不回还,只要你不把我英莲忘呀,只要你佩戴红花呀,回家转……”
清脆的歌声,在黄河上漂荡着。
李承泽还戴着光荣的大红花,跳起来挥着手。
黄河滚滚,波涛如浪,吱吱穿着件红色的,软腾腾的厚棉袄,身后还跟着几个大的,迎着天方的鱼肚白,就在黄河边跑着,胖嘟嘟的脸蛋冻的红彤彤的。
那歌声啊,是李承泽这辈子听过最好听的。
作者有话要说:承泽:还让不让人走了,嗷!
“我这些年的工资已经补发了,这是一千块,孩子你们先带着,父子感情可以慢慢培养,我每周回来看看他吧。”他说。
别人都没说话,宋团断然说:“不行!”
他不想跟李承泽睡,鸠占鹊巢,睡在宋团和苏向晚中间,得意洋洋的啃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