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 人生若只如初见 (第4/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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炽烈的阳光努力穿透厚厚的灰云,洒落在黑黄相间的大地上。偶然有强风吹开一小块灰云,让阳光不受阻碍地透射下来,地面上各式各样奇异的动物便四散而逃寻找荫蔽,或者索性躲入地下的洞穴中,躲避这足以致死的强烈阳光。惟一不怕阳光是一种高大植物,苍白色的茎干上生满了半米长的尖刺。每当阳光照射下来,它就扭动枝茎,尽可能地接受强光的洗礼,再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疯狂生长着。
咣当、咣当!阵阵嘈杂的噪音打破了清晨的宁静。一个五十来岁的老头一边用力敲着插在地上的一根空铁管,一边用沙哑的声音叫着:“干活了!都给我爬起来,兔崽子们!让老汉斯看看今天还剩下了几个幸运的家伙!”
周围立刻有百余人从地上跳起,向这边跑来,但在距离老人五米远的地方,这些人就自动停了下来,似乎在那里有条无形的边界,让他们不能再前进一步。人群中有几个人不明状况,还在拼命向前挤着。周围几个壮汉立即骂道:“新来的家伙排后边!挤什么挤?”那几个人还未反应过来,脸上早就挨了重重的几拳,身不由已地摔倒在地。周围的人立刻拳脚相加,毫不留情。过了好一会,壮汉们才将几个被打得奄奄一息的新人扔到了队伍外面,还恨恨地吐上几口浓痰。
老汉斯早就看惯了这些暴行,只是无所谓地耸了耸肩。他上身穿着件完全失去光泽的皮夹克,内里是件细碎暗红格子的粗布衫衣,下身是条粘了些机油的牛仔裤,脚上套了双高腰军靴。跟周围那些穿得跟乞丐没什么两样的流民一比,老汉斯简直就是个国王,他也的确傲慢得象个国王。在他的胸前,别着一枚银色的徽章,徽章背景是座远方的城市,中央镶着一辆隆隆驶来的坦克。在阳光照耀下,这枚徽章闪闪发光,十分抢眼。数以百计的目光不时落在徽章上,有畏惧,有羡慕,更多的是瘦狼见肉的贪婪。
面对着数百头野狼,老汉斯根本就没感到害怕。他站到一张角铁焊成的桌子后面,从身后木板箱中拿出几个看不清商标的罐头,重重扔在案台上,扯起嗓子吼道:“老规矩!一百公斤矿石换五分钱,吃的价格和昨天一样,便宜你们这帮兔崽子了,今天甚至还有几个罐头,就看你们谁能拿得走!都别挤,一个一个过来!”
这些人早就知道规矩,排好了队伍,一个个地走到铁桌前。老汉斯象个挑牲口的屠夫,扫了一眼他们的体格、皮肤以及脸色,随口吩咐着:“你可以,去那边领东西干活!”或者是“你不行!”
得到许可的流民立刻小跑步奔向旁边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