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七章:又要我作诗?烦不烦啊!许清宵花式装哔! (第5/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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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的意思是?不收礼?”
王新志问道。
“肯定收啊,陛下寿诞,若是不收岂不是显得我们大魏没有气量,瞧不起他们吗?”
“而回礼,咱们也回,只是换个方式回。”
许清宵笑道。
“换个方式?换什么方式?”
王新志好奇了。
“我问你个事,王大人,这世间上有什么东西既比黄金珍贵又连糟糠不如?”
许清宵问道。
这个问题把王新志问到了。
又要比黄金贵,又不如糟糠?
怎么可能有这种东西啊?
王新志皱紧眉头,死活想不出来,而许清宵也没有卖关子,直接拿出一张宣纸,摆在王新志面前,
宣纸上赫然写着‘将进酒’,并且皆有落款。
“书画?”
王新志回过神来了,他知道许清宵说的东西是什么了。
这书画的确比黄金珍贵,但主要还是看是谁的,就好比许清宵的书帖,若是许清宵亲笔亲名,拿出去卖,一万两白银都不足为过。
甚至几万两十几万两也是有可能的。
并且如若等到许清宵成为了大儒,或者是天地大儒,那这字帖价值,也会跟着增长。
可若是有朝一日,许清宵当真成为了圣人,那就是无价之宝,圣人亲笔。
甚至现在大魏京都,也有商人想要购买许清宵的亲笔书帖,开出五万两白银的价格。
足以证明许清宵如今的名气有多大了。
但同样的,这种字帖其实没有任何作用,对比起来还不如糟糠,最起码糟糠能吃,能垫肚子。
对于普通百姓来说,除非是圣人的字帖,不然的话,哪怕是一位大儒的字帖,一位天地大儒的字帖,他们都不在乎。
完全没用啊。
“你的意思是,将这种东西当做回礼?”
王新志猜到了许清宵的想法,不禁这般问道。
“不。”
“王大人,倒也不是下官自夸,许某的字帖,一字千金,当做回礼,损失更大。”
“许某的意思是,让礼部的人,印刷我的字帖,再画上太平诗会盛宴图,外加上盖上我的印章。”
“每个来使一人一份,下官算过,材质就用最好的阳都宣纸,算上杂七杂八,也要六七十两银子了。”
“但最主要的还是这首诗,千古名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