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浪哥,我们啥时候能开装修公司?(第一更!) (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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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俊先生是港岛人,而且是一位很受人尊敬的港岛人。
早先年在港岛尚未回归的时候,曾经就曾多次在媒体前公开表示,他会各种支持华夏的回归,不管将来怎么样,他的心永远都是不会变的……
沈浪看完陈俊先生的履历和资料以后,对陈俊先生突然有些敬佩。
在当时的大环境下,在很多变数都会发生的前提下,能公开这样表示,那毫无疑问,是绝对需要勇气和信心的。
不过是港岛……
沈浪倒是想到了一首歌。
半小时以后。
“写完了?”
李煜震惊地看着沈浪给自己递过来一个本子。
“写完了……”沈浪推了推眼镜点点头。
“嗯,你这谱的曲子怎么感觉怪怪的,好像刚写没多久一样……”接过稿子的李煜下意识抬头。
“事实上,我就是,刚学的。”沈浪嘿嘿一笑。
“咦?不错啊……《东方之珠》,不错啊!就这首了!”
“李导,我们说好的那些……我这里有一份合同,要不你看看,如果没问题的话,就……”
“什么!你合同都准备好了?”
“咳,咳,以备不时之需,不打没准备的仗嘛。”
“等等,你这是什么合同?演员签约合同?”
“啊,拿错了,抱歉……”
“你到底带了多少份合同,怎么还有导演签约合同?摄影合作协议?天,沈浪!你是不是要把我们春晚全部搬空?”
“李导,你要理解一下我,机会是要留给有准备的人嘛,找到了,李导,你看看?”
“……”
李煜接过合同,然后再看着沈浪那个鼓鼓的包里面的一叠合同。
他深深地呼了一口气。
特么!
这货来春晚就是做生意的?
是不是在拍完春晚以后,也要把我拉去当他的副导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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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会确实是给有准备的人的。
你啥都不准备,你怎么可能能抓得住机会?
作为一个合格的业务员,不论在什么时候,你都得带着各种合同,如果这一笔生意签不下来,你还可以签另一笔……
一行通,行行通。
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这已经是沈浪的习惯了。
离开春晚现场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