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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他见多了,重要的不是她的意见,而是洪涛的。
“那就走吧,去我哪儿,老林,这可是你自找的。”洪涛拿起谭晶的衣服和包递给女孩,然后拉着还有些茫然的谭晶率先向门口走去。
林笛在踏进洪涛的那个办公室的时候,就有一种眼前一亮的感觉,这里的环境、布置和那些他都叫不上牌子的红酒、雪茄烟、马黛茶一下就感染了他。他可不是土包子,在这个年代里也算是吃过见过的主儿了,用句时髦的话说,他属于那种走在时代最前沿的人,香|港他也去过,宝丽金、华纳、滚石这种大公司他也合作过,可是这种觉得自己好像还是有点土的感觉,一直到了这里才感觉到。(未完待续~^~)
ps:ps:年三十小礼物,五更之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