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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的身手,金玲玲虽然要比吕菁差上一截,但独自一两个平常男人,倒也不在话下。只是金玲玲并没有和他们比试的兴趣,因为她有一样更好用的东西。
金玲玲从腰间拔出手枪,对准了一个人,厉声喝道:“都特么不许动!”
普通警察在工作的时候很少配枪,更不说其他时间。
金玲玲则不然,她当警察的目的之一,就是能拥有一支属于自己的枪,因此平日里枪不离身。
其实说起来,有些时候她是违反了枪支管理纪律的,但基于她的身份,又从未惹出过什么麻烦,因此主管领导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只是偶尔会揶揄她:“你适合到去当警察!”
让金玲玲颇为失望的是,尽管她很精心的保养佩枪,却基本没有什么机会使用,直到认识了庞劲东。许多事情一再证明,金玲玲幸亏成为了警界的这样一个怪胎。
只不过在眼下,这支枪的威慑作用竟然不如刚才的一脚,两个色狼一边嚷着:“他妈的拿支假枪吓唬我!”一边就要冲过来夺枪。
当其中一个人的手指碰到金玲玲的手腕的时候,金玲玲近乎本能的扣动了扳机。
一声清脆的枪声过后,那个人先是怔了一下,接下来就发现自己的大腿血流如注。
他捂着伤口,傻傻的看着金玲玲。他感到奇怪的是,刚开始的时候,伤口只是感到了一丝冰凉,片刻过后,才传来一阵钻心般的疼痛。
这个时候,三个人才知道金玲玲是不好惹的,一起跪倒在地,不约而同高呼:“大姐饶命,我错了!”
金玲玲从口袋里拿出警官证,在这三个人面前一晃,冷冷的说:“你们连警察都敢调戏,胆子也忒大了!”
从内心而言,金玲玲不但想开枪,而且想把这三个人全部爆头。
就算真的这样做了,自己既可以算是正当防卫,还可以给他们扣一个暴力抗法的帽子,无论从哪个方面,自己都不会有太大麻烦。但却势必要惊动自己的上级和同事,为了形成事件的整体材料,还要对现场进行详细勘察,这样一来,庞劲东挖的那个坑就暴露了。所以从这一方面而言,金玲玲又不愿意开枪。
最后,金玲玲叹了一口气,对那个挨枪子的倒霉蛋说:“幸亏你没死!”
再说庞劲东这边,正在回家的路上,沈家瑶的电话打了进去。庞劲东刚一接起,沈家瑶劈头盖脸的问:“你到底干了些什么?”
现在回想起来,除了庞劲东在彭劲东家里避难时,沈家瑶打过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