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澈见底”的粥。本主的身体又虚,这样熬下去,怕是要再死一遭。
愿以为本主即便住处狭窄简陋,可独自一个小院子,身边老妈子丫鬟俱全,当是官吏士绅人家子弟,可瞧着这两天的境遇,又透着古怪。
那照看他的老妈子是个寡言之人,不问不说话,偏生沈睿心虚,又不敢多问,只晓得饭食只有稀粥,还每餐只有大半碗,理由是“败火”;禁足与小院,理由是“静心”。加上本主臀上的外伤,怕是闯了祸后被禁足。
可寒冬时节,屋子里潮湿阴冷,连炭盆都不点,这是为哪搬?
就算沈睿还迷糊着,也察觉出不对。
不说别的,就说这老妈子丫鬟都粗麻戴孝,白日里隐隐地传来的梵音,定是主家有丧,可自己身上却是八成新的绸褂子,并没有戴孝。
莫非是寄人篱下,与主家并无服?可那婆子丫鬟的称呼不是应该是“表少爷”么?怎么又叫“二哥”?
即便是客居此地,赶上丧事,也当换了素服才对景。偏生没人提及此事,只有照看他的老妈妈时常将视线落到他的衣衫上,眼神很是复杂,似有怜悯,似有忧虑,似有疑惑。
是不是本主身份不堪,有少爷之名,却无少爷之实,例如不记入族谱的“奸生子”、“婢生子”之类,被禁止戴孝。
这古代白喜事可是重于红喜事,被禁止戴孝也是彻底否定本主的“少爷”身份。作甚被嫌弃此?
明代曾禁止民间豢养奴婢,私奴同主家虽签订的“卖身契”多是以养儿养女身份,所以称呼上随着家中小主人叫,例如“爹”、“娘”、“哥”、“姐”之类。
加上这屋子里出现的家居摆设,沈睿估计自己现下应该是在明朝,只不知具体是什么时候。
记得曾在书上看到过,有明一代,虽律法上提及家产“诸子均分”,可实际上在长江以南地区,“孽子”(庶子、婢生子、奸生子)的地位极低,有的时候甚至能奴仆都不如。毕竟家里的奴婢,在户籍关系上有的是奴籍,有的是养儿、养女,而所谓“孽子”,有的时候甚至不能入籍。
沈睿正胡思乱想,就听到外头又动静,忙重新躺倒在床上。
进来的是那个叫“柳芽”的小婢子,一身粗麻丧服,头上缠着白绳。不过十来岁年纪,肤色微黑,头发枯黄,五官寻常,神态怯怯。沈睿没有闭眼,直直地看着她,看着她老实巴交的模样,不由心下一动。
柳芽见沈睿醒着,怯怯道:“二哥醒了,该掌灯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