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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三米的巨型昆虫的地盘。
那昆虫共有六翼,分列两旁,每侧三翼,两长一短。
翼翅极薄,呈半透明,表面处在阳光照耀下有彩虹般的荧光泛出,有深色筋络如树叶筋脉铺散其间。翅膀有一定韧性,边缘处有锯齿,十分锋利。
昆虫的躯干部分则是前粗后细的长条形状。
和人一般大小的脑袋后面,八条人臂长的细足集中在身躯前半段,后半截则是占据身体总长超过十分之七的麻杆身子,像个九节鞭。
昆虫在飞行时,通过高频震动翼翅卷动气流获得升力与推力。
这昆虫的形状与任重记忆里的蜻蜓十分相似,只是那身体结构分外结实,石头砸在它身上会发出如同金属般的叮当响。
像琉璃般的翅膀看着一副易碎品的样子,结果在一次扑向任重时,这翅膀掠过一株大腿粗的树干,轻易将其切断。
此外,蜻蜓那指头粗细的长足似乎也是合金材质。长足前段的弯钩倒刺锋利程度堪比外科手术刀,割在身上就像切豆腐。
别问任重为什么知道得这么清楚,他不想回忆。
蜻蜓,正是任重选择的突破口。
别看蜻蜓仿佛很恐怖,但任重在心中仔细比对后,却觉得它是所有怪物中最好对付的。
“小兔子”看着可爱,但奔行速度快若闪电,更关键的,是任重想破脑袋也想不出该怎么对付这玩意儿,攻防一体,天衣无缝。
至于那潜伏在水洼中的电鱼就更过分了,他每次都没见着东西,便莫名其妙的被足下过电,烧得浑身冒蓝火,滋滋直响,死得更惨,更莫名其妙。
至于别的,就更猛了。
任重觉得虽然蜻蜓杀伤力不弱,但既然是昆虫,很可能有攻高防低的特性。只要自己运营得好,先给它整点伤,说不定有得搞。
二十余分钟后,任重从一小土坡下探出半个头。
前方那蜻蜓正趴伏在一块大石上一动不动。
任重深吸口气,往上冒出整个脑袋。
就这一下,那蜻蜓复眼转动,似是看到了这边,陡然升空,直扑而至。
任重毫不犹豫转身向着侧后方狂奔出两步,再纵身一跃,平平躺下,身子顺着生长在此的光滑草甸迅速滑落。
这路线是他根据记忆一点一点仔细规划而成。
到目前为止,他执行得很顺利,误差精确到了秒级以下,滑行的方向也与计划完全一致。
滑到草甸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