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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前,不知道写了多少不忍猝读的诗文。
  李亨在边上见这杜甫最后仍旧耐着性子为沈光讲解最基础的格律韵脚,却是暗自称赞,没想到这趟出宫,不独能结交沈郎,不想沈郎的友人也是人才。
  有着先入为主的印象在,李亨自然对岑参和杜甫观感不差,尤其知道岑参是东宫所属的右内率兵曹参军,他就更多了几分亲近。
  于是趁着杜甫和沈光一个教一个学的时候,李亨和岑参交谈起来,岑参虽说有些倨傲的脾气,但也是看人来的,眼前这位冯郎谈吐大方,学识渊博,虽说自称是沾了叔父的光才入了四门馆就学,可岑参却觉得这位当是靠自己的努力进学的。
  所以岑参也没摆什么进士和前辈的架子,他能考上进士也是运气使然,谁让当时他的诗文正合主考官的胃口,才得以侥幸进士及第。
  “岑兄打算去安西,难道留在长安城不好吗?”
  一番交谈后,听到岑参打算来年随沈光一起去安西,李亨忍不住问道。
  “长安虽好,但某更向往沈郎口中的天山飞雪,大漠炎炎。”岑参笑了起来,“再说男儿自当马上取功业,岂能在无用的案牍间蹉跎岁月。”
  李亨闻言低下了头,右内率府份属东宫,不过眼下岑参那个兵曹参军的职司也确实没什么用武之地,顶多也就是些公文来往的书记活,也难怪人家不愿留在长安城熬资历。
  “那我就预祝岑兄此去安西必能尽展胸中所学,建功立业了。”
  李亨倒也没有沮丧多久,就像阿耶说的那般,沈郎还年轻,多在安西历练几年,以后便是他的宰相,这位岑郎比沈郎大不了几岁,日后同样能做他的肱骨之臣。
  “多谢冯兄吉言。”
  自打住在石府后,每日听那些老军牙兵和汉儿们说起安西的风光美人,尚自年轻气盛的岑参早就心向往之,哪里还愿意留在长安城当个无趣的小官。
  “三十始一命,宦情多欲阑。自怜无旧业,不敢耻微官。涧水吞樵路,山花醉药栏。只缘五斗米,辜负一渔竿。”
  这是岑参前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