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携美游玩 (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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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虎步马臀前一点处,稳稳当当的坐着,瞪圆了瞳孔,左右观看。
无愧是猞猁种,与猫比起来,胆子大的可不止一个档次。
策马而前,大虎亦是不惧,李元瑷开心的撸了撸它的脑袋,骑马抵达了四夷馆。
新罗四夷馆外停着数匹矫捷的骏马,李元瑷眼中闪过一丝讶异,露出了一点点的期待,并不催促,而是彬彬有礼的在一旁等着。
唐朝确实以风气开发著称。
但那时以后的事情,现在是唐初,风气还是极为保守的。
大家闺秀一般不会出门,即便是出门也是前扑后拥,为一群家丁侍婢围在中间,而且本人也需穿戴幂篱,就是一种头巾,漆黑漆黑的能遮盖全身,非常保守。
李元瑷遇过几次,外边什么都看不见,估计里面的人也只能瞧着脚下是否有石头是否能走,自己都看不见前方的路。
穿戴幂篱是不可能骑马的,她们出行皆用马车代步。
这门口数匹骏马,这岂不是意味着金胜曼要打破这种风气?
金胜曼并未让李元瑷久等,不一会儿就走出了屋外。
果然如李元瑷想的一样。
新罗的男女之防,并没有唐朝那么严苛。
他们女子外出并不用带幂篱,只是为了入乡随俗,她带了一顶白色的帷帽,堪堪遮住了面部,风一吹容颜尽显,带与不带没啥区别,反而有种半遮琵琶半遮面的感觉。
金胜曼一袭白衣,肌肤若莹雪,发髻高挽,双目如星,仿佛洛神凌波,又似仙子下凡,飘飘有出世之神韵。尤其是那修长的双腿,步履轻盈的走来,这正常走路都有一种跳舞的感觉。
对于长乐公主,李元瑷一直不敢深瞧,毕竟那是自己的侄女,美则美矣,不能亵渎。
金胜曼则不一样,李元瑷毫不掩饰自己欣赏的目光,赞叹道:“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金长公主当真是国色天香。”
他来到这个时代,人设就是一个烂赌鬼,从来不用装自己有学可,也懒得盗用后世诗句来装素养。
但在这关键时刻,还是忍不住的秀上一秀。
金胜曼眼前一亮,盈盈作福道:“谢殿下赠送如此字句赞美,妾身极是欢喜。”
“喜欢就好!好诗好句,配佳人,古来皆是如此!”李元瑷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也许是腿长的原因,金胜曼很轻盈的就上了马背。
李元瑷当先领路,领着金胜曼直往灞水山庄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