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张口就来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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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律师道:“父母不尽最大能力奉养,使其得不到生活保障。”
李元瑷微微动容,这罪可不简单。
裴律师道:“正所谓,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姜之明自幼丧父,为母亲一手带大。可就在他母亲病危需要之际,他却杳无音讯,直到他母亲病故,方才出现。莫说端药侍奉病床前,连守夜都未成赶上。而且双亲病故,身为人子,理当守孝三年。可姜之明倒好,还不足一月余,直接来汴州。如此大不孝之人,我裴律师不齿于之为伍。”
李元瑷顿了顿道:“也许他令有隐情?”
裴律师正义凛然的说道:“有隐情如何?这天下焉有事情比生身母亲的性命更加重要?”
李元瑷竟一时无言辩驳,确实,于私心而言,没有比生身母亲的性命更加重要的事情。
“那,这样吧!”他细思片刻道:“孤有要事与之商议,刺史安排孤探监吧……”
裴律师犹疑道:“这个下官无能为力,所犯的是十恶大罪,不可轻易探视。而且下官并没有这个职权越俎代庖……”
“好吧!”李元瑷哪里听不出来话中涵义,说道:“既是如此,那我也不为难刺史了。今日一路疲累,就不与刺史多聊了。”
他直接下了逐客令。
裴律师作揖离去。
这转过身子,表情一片冰寒,心底已经拿定主意,这一回府,立刻着令收下提审姜之明。
姜之明的不孝大罪不足以要命,判个流放却无问题。
这流徒之人,真正能够活着回来,又有几何?
李元瑷目送裴律师离去,眼中也露出了别样意味。
这姜之明应该是有罪的,他不信裴律师有这胆子诬告他人大不孝。
但是姜之明入狱十有八九跟之有关,不然他完全没有理由拒绝自己探监的请求。
又不是什么杀头的大罪,自己堂堂亲王,小小的探监都不允许?
既然如此,那就看看谁的大腿粗了。
李元瑷思量着,立刻修书一封,派人以八百里加急的速度,连夜送往长安。
翌日一早。
裴律师穿好了衣裳,大步走向城中府衙。
身为一州刺史,裴律师是汴州第一把手,但唐王朝的管理分工明确。即便是刺史,也不能越俎代庖,审讯姜之明。
不过他还是通过自己的影响力,让州判官与今日对姜之明的审问定罪。
是!